庙仓地
清代蒙古地区喇嘛佛教寺庙的土地。也称香火地。来源主要是蒙古王公、牧民布施给寺庙的土地,或将旗公有地赠予寺庙。由寺庙札萨克喇嘛支配,交沙比纳尔或寺庙所属民户放牧或耕种,以获取收益。
清代蒙古地区喇嘛佛教寺庙的土地。也称香火地。来源主要是蒙古王公、牧民布施给寺庙的土地,或将旗公有地赠予寺庙。由寺庙札萨克喇嘛支配,交沙比纳尔或寺庙所属民户放牧或耕种,以获取收益。
①西夏职官称谓。用以称政府机构的主管官员,亦可译为“大人”。如中书六大有中书智足、业全、习办、义观、副、同;枢密六大有枢密南益、北依、西摄、东拒、副、入名。西夏文《官阶封号表》和《天盛律令》皆有载。
清皇室对八旗所属京内外、旗内外全部官兵的称谓。“旗下家奴”或“旗仆”,即各旗人家内的世仆;“包衣世仆”,指内务府、宗室王公府所属的包衣官兵及服役人等。帝王(汗、贝勒)与八旗官兵之间的关系,历来表现为最
突厥汗国官名。突厥语音译。始见于8世纪突厥文碑铭。初译为“匐”。元时译为别、伯、卑、毕,清时译为伯克、白克。新疆建省前,地方政府仍保留此种官称,自阿奇木伯克及其副职伊沙噶伯克以下,约有职司、名目不同之
清乾隆年间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反清叛乱。一称“大小和卓之乱”、“布拉呢敦、霍集占之乱”。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平定达瓦齐政权,大和卓木布拉呢敦与弟小和卓木霍集占献籍迎降。同年夏,清廷命布拉呢敦
即“完颜宗磐”(1158页)。
由最年幼之子继承父亲名位和财产的制度。通行于父系氏族前期。当时,实行对偶婚,夫妻关系在年青时尚不稳定,双方各有情人,丈夫只是妻子的主夫。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关系的日趋牢固,所生子女方能确定为丈夫的可靠血统
?—1790清代西藏贵族。藏族。七世班禅丹白尼玛之父。后藏白朗宗吉雄谿卡贵族。乾隆四十七年(1782),其子被确认为呼毕勒罕(转世活佛)后,于五十三年(1788),清高宗赐以公爵称号,赏戴花翎。五十五
藏语音译,又译牒巴、第悉。原意为“部落长”、“头人”、“领袖”。清初西藏地方官名,意为“政务总管”,代表达赖喇嘛参加蒙古和硕特部在西藏建立的地方政权。后五世达赖喇嘛命掌西藏地方政、教事务,权力甚大,俗
河流名。滦河支流。位于内蒙古昭乌达盟。发源于喀喇沁左翼旗西之吉尔岱山。会布喇图河、陶金图河,南流会汤图河,西北流入滦河。清代迄今,沿河为蒙古族游牧之地。
清咸同年间云南回民起义领袖※杜文秀墓。在云南洱海之滨大理市下兑村,占地4340平方米。同治十一年(1872)杜文秀被杀后,身首异处,葬此。1917年杜氏之女修墓立碑。1985年重修,按回民习俗,墓为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