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作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地主每月借给每个佃农米2斗3升、食盐5斤、豆油1斤、酱2—3斤、现金1—2元;二是无论年成丰歉,秋后佃农除还清上述欠债外,需将收获物一半作为地租交给地主。此外还需无偿为地主耕地、打场、劈柴、担水、铡草、修建房屋等。1948年土地改革后自行废止。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地主每月借给每个佃农米2斗3升、食盐5斤、豆油1斤、酱2—3斤、现金1—2元;二是无论年成丰歉,秋后佃农除还清上述欠债外,需将收获物一半作为地租交给地主。此外还需无偿为地主耕地、打场、劈柴、担水、铡草、修建房屋等。1948年土地改革后自行废止。
参见“毕约”(755页)。
西夏官员,党项羌族。夏景宗李元昊时(1032—1048)任容州刺史。天授礼法延祚四年(1041)十月,李元昊欲攻宋麟、府2州,命其率兵攻之,屡败,即引兵据府州(今陕西府谷)北之琉璃堡,分列三砦以守。宋
见“善无畏”(2288页)。
部分彝族的自称。彝语音译,意为“尚黑色而强大的一支人”。他称墨彝、白彝、彝家、甘彝等。主要分布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曲靖地区、昭通地区及文山、红河、大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部分
西夏钱币名。铸于夏仁宗乾祐年间(1170—1193)。铜质,传世多品。
书编名。见“圣武记”(651页)。
?—1159金将领。字敬之。奚族。萧氏。乃烈奚王后裔。万户萧翊子。金天辅(1117—1123)间,随父归金,为质子。从完颜宗望攻宋,以才勇兼备,年23代父领建、兴、成、川、懿5州兵,为万户。败宋军于中
?—398十六国时期后燕王子。又名恶奴。昌黎棘城(今辽宁义县西北)人。鲜卑慕容氏。后燕主※慕容垂子。初随父附前秦苻坚,居于邺(今河北临漳西南邺镇)。及垂起兵,投奔之。中途,被乌桓张骧等推举为都督河北诸
1879—1941民国时期新疆地方军阀。字德庵,甘肃导河(今临夏县)人。汉族。清宣统元年考取拔贡,后入甘肃高等学堂。与杨增新有师生之谊。1914年入新疆,初任军务厅书记官,后历任阿克苏、疏附(今喀什)
209—248高句骊国第十一世王。小名郊彘。山上王※延优子;母原为村女,与延优私遇,生位居后入为“小后”。三国魏太和元年(227)父死,即位。前期与曹魏不仅有使臣往来,且在青龙四年(236)斩孙吴通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