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苗记
书名。清代刘应中撰。一卷。记叙康熙二十四年(1685)仲秋,湖南、四川贵州三省交界地区补顶寨苗民在吴二过及吴老叟等率领下暴动,经清军镇压及时叛时服之经过。有《小方壶斋舆地丛钞》本辑文。
书名。清代刘应中撰。一卷。记叙康熙二十四年(1685)仲秋,湖南、四川贵州三省交界地区补顶寨苗民在吴二过及吴老叟等率领下暴动,经清军镇压及时叛时服之经过。有《小方壶斋舆地丛钞》本辑文。
?—1233金大臣。又作完颜讷申,字正甫。女真族。完颜氏。参知政事完颜素兰之弟。出身女真策论进士。正大三年(1226),由斡林直学士充益政院说书官。五年(1228),转吏部侍郎。受命审理近侍张文寿、仁
旧时德昂族对社神的祭祀活动。流行于云南瑞丽地区。每年夏历二、三月春耕前,全村集体举行祭祀。各村寨在村边林中,盖一茅草竹楼,作为社神住所,每年修葺一次,竹楼中平常供两陶罐清水。祭社神时,各家用大米舂成米
契丹王朝中央官署。又称“契丹南枢密院”。《辽史·百官志》称:契丹官制特点,“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侍汉人。”“北面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因俗而治,得其宜矣。”
布依语音译,意为“夫役田”或“劳役田”。即替※亭目当夫役以换取田地来耕作。旧时布依族部分地区残存的领主经济土地制度。流行于黔南、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名称随其服役的不同而定,有伙夫田、挑水
云南白族之白文古籍。一说即《读史方舆纪要》所引的《绎年运志》或《云南名胜志》所引的《译年运志》,“玄峰”为“绎”字之误。作者及卷数无存。约成书于明初。内容记述大理国主段氏历史。其后撰写大理国史的史乘均
?—1622清初将领。满洲人,原隶镶红旗,改隶镶黄旗。钮祜禄氏。世居苏居苏浒河之安图地方。太祖努尔哈赤起兵后归附,以军功授奋御世职。累官梅勒章京,位十六章京之列。明万历三十六年(1608),从征乌喇部
云南地区信仰小乘佛教的傣、布朗、德昂、阿昌等族信徒,灌浴佛像的一种传统宗教仪式,于泼水节的第一天中午举行,为泼水节的序曲,届时,从殿内搬出佛像,置于院中,泼清水为佛洗尘,象征去除一切污秽,迎接新的开端
蒙古语音译。意为“站丁”。清代对在蒙古地区驿站服役者的称谓。依清理藩院指令,各盟旗分派阿拉特(意为“平民”)牧户承担某一驿站劳役。不仅无偿承担驿站劳役,还要供给往来官员的食宿。
唐代设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一称太汗都督府。高宗龙朔元年(661),以哒活路城(位于今阿姆河下游)置。以其王太汗为都督,职位世袭。辖附墨、奄蔡、依耐、安屋、犁、榆令、罽陵、碣石、波知、
即“诺曷钵”(19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