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军队中的随军杂役。为军卒中第三等。西夏男子15岁为丁,2丁中除1人为正军外,另一较弱者充任。在不同岗位配备不同战具。牧主、农主、帐门后宿、内宿后卫负担战具配备相同,有弓一张、箭20支、长矛杖1支;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及宫廷首饰制造和作坊管理等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
解放前云南独龙等一些少数民族用以判断盗窃等案件一种习惯方法。独龙族人视盗窃为最可耻之事,若发现偷盗嫌疑,经家族长调解未决,便用铁锅把水煮开,再放进蜂蜡和一块石子,被告者要伸手将锅内石子取出,若手被烫伤
隋时※突厥始毕可汗宠臣。主持对隋贸易事务。隋大业十年(614),隋臣裴矩以始毕可汗众渐盛,献策分其势,谋除其左右臂。密约史蜀胡悉至马邑(治今山西朔县)互市。裴矩伏兵于马邑,诱而斩之。事发后,又以讨叛为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尼庞窟、尼漫古、尼忙古、泥庞古,《高丽史》作尼方固。来源于部名。居帅水(今黑龙江省境通肯河)、隆州(治今吉林农安县)、曷速馆(即曷苏馆,在今辽宁辽阳市以南海城、盖县、金县一带)
即“昔宝赤”(1345页)。
见“罗武”(1415页)。
古城名。位于库尔哈喇乌苏(今新疆乌苏县)城东40里。乾隆四十八年(1783)以故城堡扩建。周3里1分,城高1.6丈。分设4门:东抚仁、西向义、南溥泽、北奉恩。设兵屯田。光绪十二年(1886),改置直隶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1965年8月正式确认为单一民族。“珞巴”藏语,意为“南方人”。分布在西藏自治区东南部珞瑜、门隅、察隅地区及墨脱、米林、隆子等县。包括博嘎尔、棱波、邦波、德根、崩尼、崩如、米古巴、米
见“纳罗泼”(127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