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坦
珞巴族阿帕塔尼部落男女青少年集体劳动的一种组织。结婚前的青少年均须参加本氏族或几个氏族联合组织的帕坦,轮流到各成员的父母家从事无偿劳动,并接受招待饭餐;亦可为富裕户雇用。在本组织内,不同氏族之男女青少年社交公开,不受等级限制。
珞巴族阿帕塔尼部落男女青少年集体劳动的一种组织。结婚前的青少年均须参加本氏族或几个氏族联合组织的帕坦,轮流到各成员的父母家从事无偿劳动,并接受招待饭餐;亦可为富裕户雇用。在本组织内,不同氏族之男女青少年社交公开,不受等级限制。
鄂伦春语音译,意为草木枯干的季节,即秋天。旧时鄂伦春族无历法,在长期的狩猎和生活实践中,以物候变化为依据,总结出一套计算一年四季变化的知识,据其来安排狩猎生产。虽与我国通行农历不完全相合,但适合其狩猎
渤海王国置。以其境内产铁得名。为中京显德府所领6州之一。下辖位城、河端、苍山、龙珍4县。州治在中京西南60华里处,故址因对中京所在认识不一,或说为吉林省和龙县西古城子西稍偏南20里之獐项古城;一说为该
贵州地方志书。清李其昌纂修。其昌字敬伯,四川成都人,时任南笼知府。清乾隆二十九年(1764)成书。8卷。为南笼府第一部志书。内容包括天文、地理、赋役、营建、秩官、选举、人物、艺术、外志9纲,共25目,
西夏官署名。属次等司。西夏语音“北与啰”,掌京师军队。天盛年间(1149—1169)设8正、8承旨、10都案、60案头。
见“吉美其美”(684页)。
1030—1081北宋经略河湟地区边臣。字子纯。江州德安(今江西九江市境)人。嘉祐进士,调任新安主簿,建昌军司理参军。因试制科不中,客游陕西,访采边事。熙宁元年(1068),诣阙上《平戎策》3篇,主张
丝绸之路东段支线。因自吐谷浑都城伏俟城始发,并经吐谷浑居地,故名。见“青海道”(1280页)。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
金朝官员。名又作九住、用吉。女真族。本姓孛术鲁。随移剌瑷降宋,更姓名为范用吉。谒见宋制置使赵范,擢置左右,遂易其姓为花,使为太尉,改镇均州(今湖北均县西北旧均县)。后杀均州主官降蒙古,移均州军民于河南
见“陈吊眼”(125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