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思翰
见“巴思哈”(410页)。
见“巴思哈”(410页)。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属辽景宗※彰愍宫
545—612北周、隋大臣。字次武。鲜卑于氏(原为万忸于氏)。先祖代人,后迁洛阳、长安。燕国公、大左辅※于寔子。少聪敏好学,师事博士李详,习《周易》、《三礼》。初为赵王宇文招属下,历迁安固太守、御正下
?—1005党项羌拓跋部首领。本姓拓跋氏。宋夏州定难军节度使李继捧族父。太平兴国五年(980),李继捧以季弟嗣位,族众不满,发生内乱。时任绥州刺史、西京作坊使,于七年(982)三月上表宋太宗,言李继捧
辽代部族名。辽天祚帝保大四年(1124)※耶律大石自立为王,率众西行,至可敦城(今蒙古哈达桑东),驻北庭都护府,召集该部等18部王众宣谕,誓复辽朝大业,获得支持,18部共出精兵万余归大石统率,致使大石
布朗语音译。意为“氏族(家族)公有地”。以自然环境为界,氏族间不得相互侵占,由氏族长(“诰哈滚”)负责管理。每年进行一次土地分配。分配时氏族长及族内其他头人先分一份好地,然后按辈份高低依次分配,接着由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并将永乐四年(1406)八月所设脱木河卫作托漠河卫。
怒语音译,意为“贷贡”。参见“怒管”(1775页)。
指在战争中被俘虏并被强迫为奴而供驱使的人。主要发生于蒙古灭金、灭宋及元朝镇压人民起义的战争过程中。窝阔台灭金时尤著。当时贵族,将校所掠占的俘奴,几居金统治区残存人口之半。占有者称“使长”,被占有者属于
唐代南诏职官名。辅佐诏主执掌国事之重臣。据《新唐书·南蛮传》:其职位在※久赞之下,※正酋望之上,犹试官也,秉政用事,权力极大。尚可兼任※九爽、※三托之官。
我国佛学典籍译著大丛书的总称。现称中华大藏经。简称藏经。有汉文、藏文、西夏文、蒙古文、满文本,主要为汉文、藏文本两种。汉文大藏经为经部、律部、论部三藏,公元6世纪前期南梁时始行编译,隋代以前称一切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