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喇布伯克
叶尔羌汗国官名。波斯语mirab音译。mir (密儿)为amir (异密)的简化形式,在此作“统治者”、“管理者”解;ab意为“水”,与mir合称,意为“水利官”。其职司,除了主管兴修和维护水利设施外,还决定水的分配和收取水费。清代时新疆维吾尔族地方亦设此官。又译密拉布伯克、密拉卜伯克。职司相同。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叶尔羌汗国官名。波斯语mirab音译。mir (密儿)为amir (异密)的简化形式,在此作“统治者”、“管理者”解;ab意为“水”,与mir合称,意为“水利官”。其职司,除了主管兴修和维护水利设施外,还决定水的分配和收取水费。清代时新疆维吾尔族地方亦设此官。又译密拉布伯克、密拉卜伯克。职司相同。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藏语音译。意为“一钱”。西藏地方铸造的铜币之一。1917年由梅吉造币厂铸造,面值为藏银一钱。正面铸狮子图案,背面中央横铸面值藏文“雪冈”2字,四周花纹间套铸造年代。1918至1928年铸造发行。193
1742—1775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著名汗王。敦罗布喇什幼子。初随父兄驻牧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乾隆二十五年十二月(1761)继位后,面临俄国政府日益增强的政治压力,被迫接受旨在削弱汗权的
古地区名。系广汉郡、犍为郡、蜀郡三郡之合称。蜀郡秦时置,广汉郡、犍为郡为汉初及武帝时先后自蜀郡析置。三蜀之地约当今四川中部、贵州赤水河流域、三岔河上游及云南金沙江上游以东和会泽以北地区。境内除蜀人外,
元朝宗室。蒙古孛儿只斤氏。河平王※昔里吉之子。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随父举兵反元。昔里吉被撒里蛮执送朝廷后,随诸王玉木忽儿转投海都(一说投术赤后王火你赤)。成宗元贞二年(1296),与玉木忽儿归
刻石。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定西将军噶尔弼撰文并书。刻于拉萨布达拉东山崖上。碑末由噶尔弼及议政大臣伍格、云南鹤丽镇总兵官赵坤、四川永安协副将岳钟琪共同署名。碑文记述噶尔弼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三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金印。合伯驸马于大德十年(1306),火沙于天历二年(1329),先后受封昭武王(一作昭武郡王)。
①(?—1699)清朝大臣。满洲镶蓝旗人。富察氏。初任笔帖式,累迁郎中。康熙十九年(1680),经议政大臣等疏荐,练习部务。“三藩”叛后,专司军机文檄。以勤劳详慎,得旨以三品卿即用。二十年,擢光禄寺卿
西域古地名。见《元史·西北地附录》,在月祖伯位下。成吉思汗西征,命长子术赤往攻毡的。遗址在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克孜尔奥尔达(彼洛夫斯克)东南约29公里处。
见“诺木塔尔尼郭斡台吉”(1956页)。
卫拉特蒙古杜尔伯特部台吉。绰罗斯氏。清札萨克和硕亲王※车凌乌巴什族中台吉。乾隆十八年(1753),随“三车凌”内附,授札萨克多罗贝勒。后因追随阿睦尔撒纳反清,于辉巴朗山为清副都统瑚尔起擒执,被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