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统
①清末帝溥仪年号。1909—1911年,凡3年。 ②习惯以年号代帝号,指清末帝溥仪。(2402页)。
①清末帝溥仪年号。1909—1911年,凡3年。 ②习惯以年号代帝号,指清末帝溥仪。(2402页)。
碑铭。清乾隆二十年(1755),清高宗弘历撰,以满、汉、蒙、藏4体文镌刻,现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昭苏县西北格登山。通体为四言韵文,记述清军进征伊犁、喀喇巴图鲁阿玉锡等引兵夜袭敌营经过。为研究清军平定准噶
参见“热扑甫”(1856页)。
唐代西突厥北庭可汗。阿史那氏。莫贺咄※屈利俟毗可汗子(《新唐书·突厥传》作※乙屈利失乙毗可汗子)。贞观十五年(641),乙毗咄陆可汗为部下屋利啜等所逼出走后,他被弩失毕五部立为可汗,唐朝遣通事舍人温无
见“萧永祺”(1993页)。
清代蒙旗公地。也称官舍地,包括牧养地、荒地。可用旗的名义出租,立契约,每年征租,只要租种者不欠租粮,不得夺地。所得收益归旗府。也有不立契约而出租的土地,称白渣地,可以随时收回。
独龙语音译,意为“鱼子口”。解放前云南贡山独龙族各家族公社固定的捕鱼场。独龙族地区各家族公社均有自己的区域,每个家族在自己区域内划出归家族公有的捕鱼区,各家族成员只能在本家族的捕鱼区内捕鱼,并规定捕鱼
见“畏可”(1656页)。
见“拓跋晃”(1359页)。
蒙古族的旧婚俗。男女结婚,新郎迎亲,女方送新娘骑上骏马走后,女方父母举行一次宴会,为女儿祝福,并称赞女儿的贞德。宴会上一瓮新酒,瓮口覆以皮革,献酒时用新象牙箸刺穿皮革倒出酒来,象征女儿贞洁无瑕。
布依语音译,意为“把事田”。旧时布依族部分地区残存的领主经济土地制度。流行于黔南罗甸、望谟、贞丰等地。为※亭目分给属下土职人员如师爷、总内把事、老总头、把事的职份田。以其田所产作为亭目支付给他们的薪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