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抚司佥事
官名。元代始置,为宣抚使属员。明代为世袭土官,秩正六品。参见“宣抚使”(1746页)
官名。元代始置,为宣抚使属员。明代为世袭土官,秩正六品。参见“宣抚使”(1746页)
见“完颜吴乞买”(1164页)。
清太祖努尔哈赤以开创后金汗业的功臣五人立为理政听讼大臣。此五臣即:※额亦都、※安费扬古、※费英东、※何和礼、※扈尔汉,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擢居此要职。战时率领八旗兵出外征战,平时在内佐理政务和
1729—1781清代撒拉族、回族联合反清起义领袖。原籍河州(今甘肃临夏),祖辈迁居青海循化(治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撒拉族。平民出身。清乾隆二十六年(1761),从师伊斯兰教新教(哲赫林耶门宦)首领
?—约1334元代云南大理第八代总管。亦称信苴义。白族。大理人。※段俊族弟(一作子)。元惠宗元统元年(1333,一作文宗至顺三年,1332)袭职,封承务郎、蒙化知州。因助兵镇压中庆路(治今昆明)阿容术
藏语音译,意“俸粮局”。原西藏地方政府所属管理粮食的机关。设僧俗官员专管发放俸粮,兼放高利贷。
见“白水城”(599页)。
佤语音译,意为“办大事情的长者”。旧时云南沧源班洪地区(亦称“班洪部落”)的最高统治者。俗称“班洪王”或“班洪王子”,职位世袭。最早可能是这一地区对氏族酋长或村社首领的称谓,后来发展为对地区最大头人的
元代管理佛教寺院僧尼机构。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十六年(1279),灭南宋,统一全国。十七年(1280)三月,立都功德使司,功德使秩从二品,《元史》
又名甲曲俄。西藏自治区隆子县所辖珞巴族聚居区。为西藏大型的转神山宗教活动※扎日戎哥必经的地域。19世纪末,西藏加玉宗政府加强对塔克新地区的管理,任命珞巴族纳部落的氏族头人充当根布,代其收取差税。按规定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十八年(1753),汗车凌族子巴尔率众归清。十九年,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初驻牧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迁额克阿喇勒、额尔齐斯。二十三年(1758),定牧于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