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刑司
西夏官署名。西夏语音“与合力啰”。2正、2承旨、8都案、2案头。
西夏官署名。西夏语音“与合力啰”。2正、2承旨、8都案、2案头。
袁世凯政府为维护蒙古封建秩序,笼络蒙古王公贵族,争取蒙古王公拥护而采取的安抚措施。先有蒙古王公那彦图等拟定对蒙古王公贵族和喇嘛活佛待遇11条,呈送袁世凯,经民国政府参议院讨论,删除2条,保留9条,通过
藏传佛教寺院。亦称鸿化寺、弘化寺,藏语称“作摩卡”,意“犏牛城寺”。在青海民和县转导村。初建于明永乐年间(1403—1424)。宗喀巴弟子释迦也失赴京,封“大慈法王”,途经此地,授记建寺,由其徒释迦崔
见“西阳蛮”(696页)。
唐代南诏职官名。为军事组织府中所设武职差判官,系主将、副将下属,负责征调、训练乡兵的具体事务及管区行政。参见“南诏官制”(1594页)。
云南怒江傈僳族荞氏族木必家族首领。十六七世纪,在丽江土知府纳西族木氏指挥下,率众与西藏统治集团争夺中甸、维西、宁蒗的统治权。因在斗争中连续取胜,傈僳族尊称其为“括木必扒”,即荞氏族的木必。后因丽江地区
古族名。亦作“伯夷”、“僰夷”、“摆夷”。元明时期对傣族先民的称谓。始见于元李京《云南志略》、周致中《异域志》等书,为唐宋时“白衣”之同音异写。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钱古训、李思聪奉命至麓川平缅
见“张堡城”(1182页)。
?—1676清初将领。满洲镶红旗人。萨克达氏。世居宁古塔。太宗(1627—1643)时期,屡从征攻明有功。顺治元年(1644),随军入关败农民军李自成部,旋讨叛镇金声桓,擢太仆寺理事官,并授三等阿达哈
民,臣庶;公,爵名。清代各族臣僚中封予公爵者之称。分三等,或世袭罔替,或每袭一次以递降一等。所赠之武阶曰“建威将军”,与侯、伯、正一品武官同。始创于后金天聪八年(1634),初封额驸扬古利为超品一等公
清朝官员。安徽安庆人。回族。清将领※马大用之子。乾隆十二年(1747)中举,出任河南新乡知县。任内,废暴政,息无端诉讼,不许官吏害民,捐资赈灾。后历任山东、贵州、湖北、四川等省知州,卒于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