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纯
唐廉州刺史。字如和。岭南道钦州人。族属乌武僚(壮族先民)。隋合浦太守宁宣之子。自幼聪敏,颇善诗书。唐武德(618—626)初,父病卒,唐高祖下诏钦准其袭父职。勤于政务,抚众有方,州民各安生业,社会秩序整然,还招来四方峒民辟境立县,政绩显著。时高州首领冯暄等叛据越州,举兵击退之。贞观(627—649)初,冯暄卒,暄弟冯盎又屡欲来犯,后太宗遣中庶子张元素前往镇抚,于廉州目睹其潜心教化,“蛮俗渐改”,深为赞赏。后卒于官。
唐廉州刺史。字如和。岭南道钦州人。族属乌武僚(壮族先民)。隋合浦太守宁宣之子。自幼聪敏,颇善诗书。唐武德(618—626)初,父病卒,唐高祖下诏钦准其袭父职。勤于政务,抚众有方,州民各安生业,社会秩序整然,还招来四方峒民辟境立县,政绩显著。时高州首领冯暄等叛据越州,举兵击退之。贞观(627—649)初,冯暄卒,暄弟冯盎又屡欲来犯,后太宗遣中庶子张元素前往镇抚,于廉州目睹其潜心教化,“蛮俗渐改”,深为赞赏。后卒于官。
即“伊陵尸逐就单于”(813页)。
中国历代典籍对游牧民族毡帐的统称。又称穷庐、穹闾、毡房、毳帐、百子帐、帐幕、蒙古包等。是各族游牧民饮食起居、会客、从事手工业和畜牧业生产等的重要场所。有关匈奴、乌孙、鲜卑、柔然、突厥、回纥等帐幕结构情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
见“兀鲁”(107页)。
见“吴克忠”(1074页)。
?—714唐代西突厥首领。原为西突厥十姓部落首领。开元二年(714)二月,起兵反唐,自称贺腊毗伽可汗,据碎叶川(今中亚之楚河)。三月,为碛西节度使阿史那献所破,失碎叶等镇,被擒,其部众2万余帐(一作3
见“古里河卫”(442页)。
宋代晃州溪峒少数民族首领。晃州(今湖南新晃西南)人。淳化二年(991),献族人所获古晃州印一钮于宋廷,授晃州刺史。三年,与锦州刺史田保全遣使入贡。五年(994),与奖、叙、懿、元、锦、费、福等州同入朝
青海省方志,近人许崇灏(甘肃人,字公武)编撰,系据新亚细亚学会会员黎小苏、邱向鲁、朱允明等实地考察报告,再稽古籍有关记载,重编而成。民国三十二年(1943)于重庆土纸铅印,分11章:第1章总说;第2章
前秦苻坚与东晋的一次大战役。苻坚统一北方后,自恃“强兵百万,资仗如山”,欲进取东晋,统一大江南北,建元十九年(东晋太元八年,383)七月,调集90余万兵力,对晋发动大规模进攻。八月,秦征南大将军苻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