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舍人。明代,凡受中央政府封敕的少数民族头人或首领,其子孙未承袭父职者,皆为此称。明正统年间(1436—1449),海西女真首领,大批死于卫拉特蒙古也先之乱,明廷所赐玺书尽失。其子孙因无祖、父授官玺
壮族抗倭英雄瓦氏之墓碑。清嘉庆十年(1805)岑某立。原碑在今广西田阳县田州镇那兰村那斗屯附近。碑文中央阴刻竖行正字:“前明嘉靖特封淑人岑门十六世祖妃妣瓦氏太君之墓”。是碑为研究壮族民族英雄瓦氏夫人历
渤海大首领之一。又作乌思罗、崔乌斯多、崔乌斯。渤海国灭亡后,隶属辽东丹国。后周显德(954—960)初,率30人自东丹国逃投后周。
?—336十六国时期前燕宗室、将领。昌黎棘城(今辽宁义县西北)人。鲜卑慕容氏。慕容廆少子,慕容皝弟。受命镇守平郭(治今辽宁熊岳县东)。东晋明帝太宁三年(325),统左翼军,配合兄皝大败宇文乞得龟,获民
官名。为宣慰使属官。掌管案牍,上奏公事及管辖吏员。元代秩从七品,明代为正八品。参见“宣慰使”(1747页)。
清代内蒙古寺庙。在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汇宗寺西南约里许。清雍正九年(1731)以帑银10万两,仿达赖喇嘛在西藏所居庙宫形式建造,以居章嘉呼图克图。俗称汇宗寺为旧庙,此称新庙。两庙合称多伦诺尔庙,同为内蒙
蒙古寺庙财产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寺庙公共念经收入、施主的布施、化缘所得,包括土地、牲畜及其收益和寺庙的各项支出等。一般设※德木奇主之。下设※尼尔巴,尼尔巴下设翁卜,各有专司。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马尔康及绰斯甲地方土司衙门的值日大头人。由土舍、大头人轮流充任,每次一人,一年一换。1935年后改为半年一换。住在官寨,协助土司处理派差、派款、审讯犯人、调解纠纷等日常事
?—474北魏大臣。代郡人。鲜卑陆氏(步六孤氏)。征西大将军、东平王陆俟长子。少为内都下大夫,奉上接下,行止取与,颇晓人意。兴安(452—454)初,赐爵聊城侯,出为散骑常侍、安南将军、相州刺史,假长
维吾尔语音译,原意为“筛子”,后演化为重量单位。1噶尔布尔等于8察拉克,8噶尔布尔等于1巴特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