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边
珞巴族对借债户的称谓。亦作纳觉。珞巴语音译,意为“送还”、“酬谢”。其因天灾人祸、宗教祭祀等陷于入不敷出而举债。一般以等价物偿还,也有以工抵债而充当佣工,并有少数遂成长工,但无人身依附关系,其等级地位不变。
珞巴族对借债户的称谓。亦作纳觉。珞巴语音译,意为“送还”、“酬谢”。其因天灾人祸、宗教祭祀等陷于入不敷出而举债。一般以等价物偿还,也有以工抵债而充当佣工,并有少数遂成长工,但无人身依附关系,其等级地位不变。
见“丙兔”(493页)。
1695—1745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首领。绰罗斯氏。※策妄阿拉布坦长子。康熙五十九年(1720),领兵击逐沙俄利哈列夫等入侵。六十一年(1722),以俄使翁科夫斯基胁迫策妄阿拉布坦“臣服”,与大策凌敦
高昌麹氏王朝(499—640)官职名。位在王、令尹之下。由王子充任。高昌国“大事决之于王,小事则世子(令尹)及二公(田地公与交河公)随状断决。”(《西域南海史地考证著汇辑》)。
清阿尔泰乌梁海札萨克旗。乾隆二十七年(1762)置。辖1佐领。隶左翼。原辖阿嘎、堆依2苏木。旗众操图瓦语。从事狩猎。多信奉萨满教。驻牧阿尔泰乌梁海。其地今属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即“吴朝俊”(1075页)。
古族名。又作翟戎。为北狄一支。原居山西、陕西间,后随周族西迁至渭水流域。秦缪公时列入※“西戎八国”,服于秦。与绵诸、绲戎、䝠戎居陇以西。秦献公初立(前384),欲复缪公之迹,兵临渭首,灭
土司名。明洪武五年(1372)置。隶四川播州宣慰使司。治所在今贵州瓮安县东北。宣德七年(1432),所属谷撒等41寨少数民族举众反明,为总兵陈怀征服。景泰三年(1452),臻、剖、五坌等地苗民与草塘、
撒拉语音译,意为“打石头”,也称“打缸”。青海撒拉族农村及甘肃积石山等地撒拉族民间传统游戏和体育活动。始自清中叶,至今已有200余年。玩时,双方预备薄而圆滑的石头数块,再在4—5米远处立一方石或砖,作
珞巴族部落名。又称都都。藏族称之为“丁珞”,门巴人称“札纳”,西方文献称“朱利嘎答”,意为“剪发的人”,或称“米什米”。据察隅义都人称,其祖先从巴塘一带向西南迁移至察瓦弄,然后向西再迁至波中、阿古雅山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在肯特山东、当克鲁伦、鄂嫩2河河源。东至得勒格尔罕山接本部中后旗界,西至塔尼特河接土谢图汗部中旗界,南至巴颜乌兰山接本部右翼中左旗及右翼中前旗界,北至肯图尔河接土谢图汗部右翼左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