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乌古部”(332页)。
见“拓跋纥那”(1360页)。
明朝州县统治的基层组织。以110户为1里,里分10甲。后转为明三大徭役(里甲、均徭、杂泛)名称之一。参见“里甲制度”(1081页)。
又作“四狗”。蒙古语称“朵儿边·那孩思”。为元太祖成吉思汗开国功臣者勒蔑、忽必来、哲别、速不台的共称。成吉思汗赞誉其四人“如猛狗一般,凡教去处,将坚石撞碎,崖子冲破,深水横断”,故有是称。凡临阵,四人
藏语“Sprul pavi sku”(朱贝古)的译称,意为“化身”,又译作“活佛”。此名唐吐蕃时已有,但仅系对赞普神化的誉称。元初西藏噶玛噶举派开始实行“化身”转世继承制,即推选一幼子为前辈上师的继承
蒙古语作“勿不格德(老人)楚格拉”。近代内蒙古卓索图盟东土默特旗(今辽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蒙古族人民的反封建运动。初由老年人组成,持拐杖为标志,故称。后随运动发展,有大量中、青年参加。目的为反封建主典
①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舍人”之意。 ②即“散只兀”(2169页)。
即“布库索尔逊”(472页)。
古代北方民族名。史称“本匈奴别种”,为铁勒十五部之一。初居于漠北独洛河(今土拉河)东北一带,后逐渐南下,进入漠南地区,分为居延、无若没、潢水3个部落,被称为“白霫三部”。以游牧、射猎为生,首领称俟斤,
见“乌拉齐”(33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