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完颜永蹈”(1151页)。
书名。唐刘禹锡(772—842)撰。30卷,外集10卷。禹锡字梦得。其先世为匈奴独孤氏,北魏东雍州刺史刘亮七世孙,生于浙江嘉兴。精于古文,善五言诗。贞元(785—805)进士,曾任淮南节度使杜佑之掌书
旧时西藏门巴族、珞巴族和藏族部分地区所置※宗以下的一级行政区划。其范围略小于※措(区或乡),略似内地的乡、保。由原西藏地方政府设置,并设※定本或※根保管理全定事务。见“马尼岗六根卡”(185页)。
海西女真的别称。明人、朝鲜人称“忽剌温”、“火剌温”。清人称“扈伦”、“呼伦”。明初为海西女真,后为扈伦四部。朝鲜史所称“忽剌温归顺者”、“忽剌温兀狄哈”等,系指扈伦四部之一乌拉部女真。初猎于黑龙江,
1338—1378明代蒙古可汗。一译阿裕锡哩达喇。孛儿只斤氏。元惠宗(顺帝)※妥欢贴睦尔长子。元至正十三年(1353),立为太子,兼中书令、枢密使。十六年(1356),中书左丞相哈麻及其弟御史大夫雪雪
见“兀提剌耳”(111页)。
彝语音译。旧时四川凉山金阳等彝族地区的一种奴隶。祖先是被抢掠或买来的汉族人,经奴隶主强制配婚后,分居分食,世代为奴隶,没有家支,没有人身自由,可被买卖或屠杀,被※格节、※节伙等级占有。其等级地位类似※
清外蒙古喀尔喀四部诸盟之一。以赛音诺颜部24旗会盟于齐齐尔里克地方而得名。东界土谢图汗部,南临大漠,西与北接札萨克图汗部。为喀尔喀蒙古中路。地兼耕牧,有矿产及盐池。清代直隶理藩院。民国初年,由驻库伦办
1697— 1795清代回族诗人。字琢庵,号笔山,又号梦鳌山人,云南石屏人。元平章赛典赤·赡思丁后裔。3岁而孤。雍正七年(1729)中举,乾隆十七年(1752),任四川珙县知县,赐进士,以德义化民。在
土族第一代土司。蒙古人,一说藏族人,其后世逐渐融合于土族中。明洪武四年(1371),归附明朝,封为百户。二十三年(1390),调锦衣卫前所镇抚。子孙世袭。曾辖有“土舍”、“土民”百余户,男女4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