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简称《朔漠方略》。清温达等纂。48卷。成书于康熙四十七年(1708)。始于康熙十六年(1677)六月,迄于康熙三十七年(1698)十月。卷首载康熙帝玄烨御制《亲征朔漠纪略》和温达奏进的《亲征平定
①指某种群体、集团为首的人。史籍中对氏族、部落、部落联盟等的领导者,皆称首领。②西夏军队职官。受将佐管领。有大首领、正首领、副首领、小首领等职。多以部族酋首担任,授铜印。
?—1332元代云南大理第七代总管。亦称信苴俊。白族。大理人。※段隆子。元文宗天历元年(1328,一作至顺二年,1331),继任大理总管,被元廷封为云南行省平章政事,段平章之号始于此。在职期间,蒙古在
见“龙公”(493页)。
中国伊斯兰教古寺之一。寺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旧城北门外。相传建于明初。实建于康熙三十二年(1693),经乾隆、同治、光绪、民国年间多次重修和扩建。占地4000平方米。寺正门除阿拉伯文题名外,还悬有
官名。清代在川、滇、黔、湘、鄂、甘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小土官,以当地头目为之,五种土弁之一。秩正七品。负责管理本辖区内各种事项。其革除、贬擢隶兵部。
清典制书名。因所记不限康熙一朝,后改名《石渠余记》。王庆云(1798—1858,今福建福州市人,字雁汀)撰。6卷。记述清初至道光朝典章制度沿革,计有官制、兵制等87篇。资料主要采取《清实录》、《清会典
约1619—1656清初湖广容美洞土官。字夏云。土家族。容美(治今湖北鹤峰县)宣慰使※田玄次子。顺治十二年(1655),奉表降清,赐蟒玉正一品服色,仍任容美等处军民宣慰使、左都督,加授少傅兼太子太保。
?—1781清朝蒙古王公。敖汉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郡王鄂勒斋图第三子。初授二等台吉。雍正七年(1729),尚县君,封固山额驸。九年(1731),赐乾清门行走。乾隆十四年(1749)
明代藏区卫所名。洪武九年(1376)九月置。治所在今甘肃甘南藏族自治州境。初以故元达鲁花赤(镇守官)锁南巴等充正、副千户,隶朵甘都指挥使司,给印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