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七鄂托克喀尔喀
明代东蒙古喀尔喀(罕哈)万户之一部分。亦译外喀尔喀七部,向称外喀尔喀。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统一东蒙古六万户,不久将喀尔喀万户西部地区及属民(即外喀尔喀)封予第十一子格哷森扎(格列山只台吉)。后由其7子分领,分左右翼,分布于哈勒哈河以西的漠北地区。至格哷森扎孙阿巴岱,于万历十五年(1587)称“瓦齐尔汗”。明末,形成为土谢图汗、车臣汗和札萨克图汗三大领主。崇德三年(1638),三汗向皇太极进※九白之贡,臣属清朝,通称喀尔喀蒙古。世系如下:
明代东蒙古喀尔喀(罕哈)万户之一部分。亦译外喀尔喀七部,向称外喀尔喀。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统一东蒙古六万户,不久将喀尔喀万户西部地区及属民(即外喀尔喀)封予第十一子格哷森扎(格列山只台吉)。后由其7子分领,分左右翼,分布于哈勒哈河以西的漠北地区。至格哷森扎孙阿巴岱,于万历十五年(1587)称“瓦齐尔汗”。明末,形成为土谢图汗、车臣汗和札萨克图汗三大领主。崇德三年(1638),三汗向皇太极进※九白之贡,臣属清朝,通称喀尔喀蒙古。世系如下:
金代官名。源于辽代契丹语※“夷离堇”(军事首领)。一说源于突厥语。《金史·国语解》谓:“部落墟砦之首领。”金有移里堇司,设移里堇一员,从八品,掌管边疆部落与部族的村寨,下设司吏、习尼昆(掌本乣差役等事
见“耶律良”(1301页)。
西夏官署名。西夏语音“令泥落”,掌管全国军事机务、兵备、边防等,属上等司。用50两银司印。长官为都枢密使、枢密使或知枢密院事。用20两银镶铜印或15两铜印。天盛年间(1149—1169)枢密位有六大: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为乌丸(即乌桓)族遗裔,故亦自称“乌丸国”。《旧唐书》称该部位于“那河(今嫩江)之北”,具体所在有三说:一说在今大兴安岭东侧之阿伦河与雅鲁河之间;或说在嫩江西岸支流诺敏河北及甘河上游
吐蕃官名。藏语音译。亦称大论、大相。直译为“大臣”。《新唐书·吐蕃传》谓:“其官有大相曰论茞”。亦即“论掣逋”之对音缩写。长庆《唐蕃会盟碑》中多记有此种官职,如“论波掣逋”即是。解放前夕,西藏地方政府
?—1264或1266察合台汗国第四代汗。蒙古孛儿只斤氏。※察合台之孙,拜答儿之子。中统(1260—1264)初,依附阿里不哥,与忽必烈争夺蒙古国大汗位,寻受阿里不哥命归阿力麻里(今新疆霍城西北),取
?—1926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姓乌雅氏。字蔼人(仁)。光绪元年(1875)举人,十八年(1892)进士,累官内阁学士。二十六年(1900),八国联军侵犯北京时,扈从慈禧太后和光绪帝到西安,任兵部
?—1750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栋鄂氏。尚书锡勒达之子。雍正七年(1729),随靖边大将军傅尔丹镇压准噶尔部噶尔丹策零叛乱。因傅尔丹指挥不利,中诱计,于和通泊遇伏丧师。十年(1732),随亲王策零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皇庆元年(1312),塔思不花受封。
拉祜语音译,意为“借种”。解放前云南澜沧县拉祜族地区对借地耕种的称谓。借种的耕地一般只局限于旱地,很少借种水田。解放前大部分旱地虽然已从寨公有转化为个体长期占有和私有,再不能随便开种,但旱地的买卖与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