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丁
金代村社中主首的辅助人员。佐主首巡警盗贼。详见“主首”(620页)。
金代村社中主首的辅助人员。佐主首巡警盗贼。详见“主首”(620页)。
书名。清李文田撰。15卷。作者精于史地之学,擅长史料辑佚校注,尤致力于15卷本《秘史》的校注考证工作。此书引证正史、方志,旁及《蒙鞑备录》、《古今纪要逸编》、《北边备对》等宋金元人史乘笔记碑碣等著作凡
苗族契约。苗族原无文字,遇借贷时则结草为契。以草1本准银10两计之。请中人为凭证,借债者授债权者草本为据。无利息时只凭草本讨还借贷。尚有结绳合符估治计息之契据。
民国时滇西地区各族反土豪斗争。1936年中国工农红军经过丽江地区,在纳西等族人民中播下革命火种。1938年10月,金沙江两岸的各族人民在贫农张文耀等领导下,举行武装起义,反对土豪劣绅。中甸、剑川、维西
蒙古国将领。又译孛坚。兀鲁兀氏。初事铁木真(成吉思汗),充宿卫,随从统一蒙古诸部。宋开禧二年(1206)蒙古国建立时,以功封千户长。窝阔台汗(1229—1241年在位)时,领蒙古、汉军从攻河中及潼关、
见“刘崇”(859页)。
①(1704—1782) 清代蒙古将领。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亲王※策棱次子,※成衮扎布弟。初授一等台吉。雍正九年(1731),从征准噶尔于苏克阿勒达呼。十年,参与额尔德尼昭(位于鄂尔浑河
唐代以前室韦5部之一。北齐时(一说隋代)室韦分为5部,是为其一。《北史》等称其“依胡布山而住”,今所在可归为二说:一说在今大兴安岭北麓盘古河流域(或作漠河南北),一说在外兴安岭南麓支脉扎格德山(旧称雅
见“宰赛”(1949页)。
1374—1434藏族高僧。前藏堆章人。宗喀巴弟子。初从直贡巴闻习诸法,以众密乘为上师,研习布敦大师论著,后顶礼宗喀巴,闻习显密教法。恪守戒律,深明律藏,并教宗喀巴其他弟子。辞甘丹寺法台,让于贾策杰,
契丹语音译。“福佑”之意。参见“稚鲁”(236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