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正
金、元城镇基层吏役。《金史·食货志》:京府州县郭下置坊正。职司比户口,催督赋役,劝课农桑。以坊户十分内取三分,富民出雇钱,募强干有抵保者充任,酬劳每人不得过百贯,初供役不得过1年。章宗时(1189—1208年在位)。改为2年一更代。元代城市录事司中分设隅、坊两级,隅设隅正,坊设坊正,在当役人户中轮流差充,职司同前。
金、元城镇基层吏役。《金史·食货志》:京府州县郭下置坊正。职司比户口,催督赋役,劝课农桑。以坊户十分内取三分,富民出雇钱,募强干有抵保者充任,酬劳每人不得过百贯,初供役不得过1年。章宗时(1189—1208年在位)。改为2年一更代。元代城市录事司中分设隅、坊两级,隅设隅正,坊设坊正,在当役人户中轮流差充,职司同前。
见“老哈河卫”(687页)。
匈奴语音译。意为“贤”。《史记·匈奴列传》:“匈奴谓贤曰‘屠耆’”匈奴单于下官职最高者为“左屠耆王”,即“左贤王”,常以太子充任,即单于之储副和继承者。
藏语音译,意为“仆人”。吐蕃奴隶社会中奴隶等级之一种。有男女之分,男者称“约波”,女者称“约么”。初与“阐”无多大差别,故有时以“阐约”统称“奴仆”阶层。后逐渐有了区别,在奴隶起义后的宋代,约有一定人
哈尼族他称。自称毫泥、黑泥。见于民国《新平县志》、《墨江县志稿》。分布在云南省哀牢山西麓新平县地区和墨江县境内。参见“哈尼族”(1633页)。
专指女奴隶。亦作“列罗歪”。见“阿比”(1190页)。
清代布鲁特(柯尔克孜)部落名。又称萨尔特鄂拓克。原为希布察克部一支。乾隆二十四年(1759),归附清朝。驻牧喀什噶尔(今喀什)西南伊勒古楚卡伦外,与※察哈尔萨雅克部相邻。主要从事畜牧业。隶喀什噶尔参赞
解放前我国云南省怒江地区的傈僳、怒、独龙等民族一种古老的渡河交通工具。上述民族地处高山峡谷,境内河流湍急,过去人们渡河大多以竹篾编成粗索,固定在河流两岸的山坡上,一端高一端低,通常两根并排,相距不远,
蒙古军对钦察等国的征伐。元太祖十四年(1219),成吉思汗率军西征花剌子模国,次年,进围其都城撒麻耳干(今撒马尔罕)时,遣哲别、速不台率3万蒙古军追击花剌子模国王摩诃末。摩诃末病死于宽田吉思海(今里海
见“乙瓌”(3页)。
见“姚苌”(177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