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厦公所
见“噶厦”(2498页)。
见“噶厦”(2498页)。
见“人方”(32页)。
见“布拉呢敦”(470页)。
指清代旗分佐领。雍正元年(1723),世宗胤禛以努尔哈赤、皇太极已将“旗分佐领”分与诸王,认为此等佐领原非“包衣佐领”可比,诸王等不可因一己之私而恣意虐使。包衣佐领,即※内佐领,皆服役于皇室、王公府;
见“伊连”(802页)。
见“嫩秃黑”(2482页)。
金代早期官名。女真语音译,亦作“孛极烈”,意为“官长”、“官人”、“总管”、“头目”等。源于契丹语“孛堇”。金初为皇室、宗室显贵之尊官。前加国论、乙室等不同冠词为官名,作升拜宗室功臣之序。收国元年(1
宋时广西少数民族地区官名。时朝廷在广西左、右江流域置5寨(一说左江4寨、右江4寨)、宜州5寨、融州钦州各2寨、琼州(今海南,时属广西)3寨、桂州1寨。每寨设巡检、知寨、都监、主簿各1人,总称寨官。由朝
五代十国时期云南大天兴国君主。白蛮(白族先民),剑川节度宁北城佉逸塝(在今云南洱源县邓川北)人。白蛮大姓之一,世代为南诏显贵。明代杨慎《滇载记》谓其在南诏王隆舜(877—897年在位)时即为清平官。唐
1635—1666.卫拉特蒙古和硕部台吉。又译噶尔第巴、噶尔旦木巴。博尔济吉特氏。※鄂齐尔图车臣汗次子。顺治九年(1652),随父远征哈萨克,杀扬吉尔苏丹(一称江格尔汗)。十四年(1657),因父、叔
见“移剌羊哥”(206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