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辉特旗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三十年(1765)置。一等台吉噶尔丹达尔札裔。设1佐领。隶札萨克图汗部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尔盟。四十六年(1781)世袭。牧地在济尔哈河东岸。东接该盟左翼中旗及右翼后旗,南至左翼中旗及右翼后旗,西邻右翼左旗,北抵察罕诺尔接中右翼末旗。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三十年(1765)置。一等台吉噶尔丹达尔札裔。设1佐领。隶札萨克图汗部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尔盟。四十六年(1781)世袭。牧地在济尔哈河东岸。东接该盟左翼中旗及右翼后旗,南至左翼中旗及右翼后旗,西邻右翼左旗,北抵察罕诺尔接中右翼末旗。
亦作把土鲁。满语、蒙古语音译,“勇士”、“英雄”之意。历史上满族、蒙古族统治者曾以此号赐予勇敢善战的部属。①元代的拔都、拔都鲁等即是,元亡后蒙古游牧部落中尚沿用之。②清太祖以前,※觉罗中武功郡王礼敦,
765—830唐朝文臣。字蹈中。河南洛阳人。先世鲜卑于氏。工部尚书、东海郡公※于休烈孙,给事中于肃子。少时以家世负文史盛名,志行修谨,为时人所称。登进士第,为秘书省校书郎。后自协律郎、大理评事试监察御
亦称“掌爷”。嘉庆年间(1796—1820)清朝地方政府在云南省双江县拉祜族地区所设基层头人。管辖若干村寨。由当地群众推举有办事能力、威信高的人充当,报官府立案。其职责是管理所辖区内钱粮摊派及民政事务
藏语音译,意“分成租土地”。西藏封建农奴制社会以劳役地租为主要形式的情况下出现的一种实物地租形式。出租者有农奴主,也有被农奴主分予份地的※差巴。租期不定,一部分立有租佃契约,一部分仅在农奴主掌管的《土
见“达头可汗”(731页)。
①契丹部族名。辽圣宗时(982—1031)以所俘唐古(※党项)族民户所置,为圣宗三十四部之一。其部民原为契丹皇族诸宫卫奴隶,后户口蕃息,时圣宗释免奴隶,置部,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统领,隶北府。部族军
书名。全称为《1722—1724年炮兵上尉翁科夫斯基出使准噶尔洪台吉策妄阿拉布坦处及其旅行日记》。文件刊本初载于1877年圣彼得堡《俄罗斯地理学会丛刊·民族学类》第10卷第2期。书中不仅详尽叙述了翁科
见“蛮书”(2272页)。
见“马九皋”(160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七年(1409)三月所设※忽石门卫同作哈实玛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