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左翼右旗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在都尔根诺尔之南,东至沙尔丹接本部左翼左旗及军台界,西至库克赛尔接本部中右翼末旗及中后右翼左旗界,南至得尔毕乌兰赛尔接本部左中旗及右翼后旗界,北至察汉赛尔接军台及札哈沁游牧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诺雅尔盟。康熙二十九年(1690),达尔玛什哩珲台吉乌巴岱长子卓特巴附清,授札萨克,翌年封多罗贝勒。孙诺尔布班第于雍正十二年(1734)纵属夺军粮,降镇国公。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叙,诏以札萨克镇国公世袭。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在都尔根诺尔之南,东至沙尔丹接本部左翼左旗及军台界,西至库克赛尔接本部中右翼末旗及中后右翼左旗界,南至得尔毕乌兰赛尔接本部左中旗及右翼后旗界,北至察汉赛尔接军台及札哈沁游牧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诺雅尔盟。康熙二十九年(1690),达尔玛什哩珲台吉乌巴岱长子卓特巴附清,授札萨克,翌年封多罗贝勒。孙诺尔布班第于雍正十二年(1734)纵属夺军粮,降镇国公。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叙,诏以札萨克镇国公世袭。
见“伊然可汗”(810页)。
即“色勒库尔”(845页)。
清代旗人和民人的合词。民人主要指汉人。所谓“旗民分治”,即旗人治以都统、驻防将军等官;民人治以顺天、奉天两府府尹、各省督抚及其下属各官。定例:于京城和各省,皆令旗人聚居于一方,而令民人定居于他方,各从
具有典型辽金风格的佛教寺院。在今山西大同城内。因位于城南,俗称南寺。始建于唐,时名开元寺,五代后晋初,改名大普恩寺。辽末保大二年(1122)毁于兵火,“楼阁飞为埃坌,堂殿聚为瓦砾,前者栋宇,所仅存者十
西夏军队职官。分步、马两处。在行主之下,权正首领之上。
见“麻达葛山”(2099页)。
满语音译,又作噶珊,汉语意为“村屯”。清代东北满族等聚居地区的基层行政单位。例以城区称“坊”,近城地带曰“厢”,厢以外曰“乡”。乡居的各村庄、村落,即“嘎山”。后金天聪(1627—1635)间,以“屯
清代官名。满语音译。“郭齐哈”具“亲近”、“拉近”之意。如“郭齐哈昂邦”(“昂邦”意为“大臣”),即※“御前大臣”;“郭齐哈虾”(“希鸦”合音为※“虾”),即“御前侍卫”;“郭齐哈摆牙喇”(※“摆牙喇
即“马訾水”(179页)。
书名。清史馆总纂吴廷燮受《新疆大记》作者阚凤楼孙托而作。全书共9卷,分疆域、山、水、村屯、道路、沟渠、户口田赋、部族、物产、郡县建置始末等。记事至民国十一年(1922)。是继《新疆图志》之后又一部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