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百伯克
见“哲博伯克”(1858页)。
见“哲博伯克”(1858页)。
羌族传统祭祀舞蹈。流行于四川羌族地区。多在对本族有功将士举行葬礼时跳之。故又称“大葬舞”。舞蹈者人数不定,数人至数十人均可;身穿生牛皮制作的铠甲,头戴插着野鸡翎和麦杆的皮盔,手执兵器。开始时先围成圈舞
参见“高皇歌”(1915页)。
指沙俄侵略者。一作罗杀、罗沙、罗叉。原义为印度神话中的恶魔,数目很多。清初,沙俄侵略者一批批侵入时为中国内河的黑龙江流域,奸淫抢夺,杀人放火,无恶不作,因是黑龙江流域各族人民按谐音(罗斯、俄罗斯)称汉
即“弘吉剌”(644页)。
见“坎城”(959页)。
吐蕃大将。又称莽布支。赞普赤都松(676—704年在位)时人。出身噶尔氏家族。大相※论钦陵之子。圣历元年(698),父被迫自杀后,于次年统吐浑7千帐归唐,授左玉钤卫将军,封酒泉郡开国公,食邑2千户,赐
即“龙头冈”(495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佛林河卫。永乐五年(1407)正月,与喜东温河等11卫同时设立。在前苏联黑龙江下游奇集湖畔的胡伊里河流域。该地产珍珠,曾以之向明朝纳贡。
一作敖尔布。满语音译。即鹿角兵。清代八旗汉军骁骑营中设此。以招鹿角,阅兵、临阵时,以掌鹿角进止、开合。鹿角,为一种防御设施,系用大木一,中分四段,各凿穿交叉两孔,再用木8根贯通之,而成笨重的障碍器具,
①见“耶律阿思”(1314页)。 ②见“阿斯”(11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