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办事大臣
清代新疆哈密军政长官。乾隆二十九年(1764)置。驻哈密。下设协办大臣(一作办事大臣) 1员。衙署有章京1员、笔帖式1员、委笔帖式6员、通判(或同知) 1员、巡检1员,管理印房、粮饷诸事。隶乌鲁木齐都统管辖。光绪十年(1884)裁。
清代新疆哈密军政长官。乾隆二十九年(1764)置。驻哈密。下设协办大臣(一作办事大臣) 1员。衙署有章京1员、笔帖式1员、委笔帖式6员、通判(或同知) 1员、巡检1员,管理印房、粮饷诸事。隶乌鲁木齐都统管辖。光绪十年(1884)裁。
北周世宗明帝宇文毓年号。559—560年,凡2年。
见“耶律伯坚”(1313页)。
即“经世大典”(1555页)。
清代西藏门隅地区所置宗之一。相当于县。亦作江卡宗,绛喀溪。宗衙门驻降喀村,故名。藏语音译,意为“远舍”、“远处的房子”。19世纪中叶设置。位于西藏山南地区东南部、门隅中部的章玛河沿岸。1853年,清朝
即“马甲”(154页)。
见“鉤町”(1881页)。
见“夷离毕”(760页)。
①见“多尔济”(848页)。 ②见“珠尔默特那木札勒”(1788页)。
约1819—1898清代画家。字牧山。安徽怀宁人。回族。书画家郑珊之弟。幼家贫。以从事商贩为生。利用闲暇,读书作画,与兄切磋技艺。尝至武汉、芜湖、扬州、黄山等地,游览山川,求师访友,学习各种绘画技巧。
瑶语音译,意为“平地瑶”。部分瑶族自称。分布于广西恭城、富川和湖南江华等地。居地较为平坦,又因长期与汉族多有交往或杂处,故在瑶族中生产力水平较高,大多说汉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