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都
见“忽秃”(1485页)。
见“忽秃”(1485页)。
见“吕隆”(775页)。
即“掩㴲水”(2037页)。
参见“腾格”(2372页)。
见“也松格碑”(142页)。
金代兵种之一。从诸路中招募。五年一籍,以30岁以下,17岁以上强壮者充之,皆刺其颊,以防逃逸。用以充军队中的杂役。在诸兵种中地位较低。
参见“雅”(1774页)。
布依语音译,意为“夫役田”或“劳役田”。即替※亭目当夫役以换取田地来耕作。旧时布依族部分地区残存的领主经济土地制度。流行于黔南、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名称随其服役的不同而定,有伙夫田、挑水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六年(1408)三月所设者帖列山卫和正统后所设者列帖卫皆改作绰拉题卫或绰拉题山卫。
书名。吴丰培主编。1册分3卷。原稿为抄本,存燕京大学图书馆,仅存其中3卷,后以满人著作和联豫之半部残稿,与燕大藏本互勘,先后衔接,加以整理,汰其无关藏政及例行公文,考其讹误,附温宗尧奏稿,罗长裿详文及
水族特有的历法,以农历九月为岁首,即一月,以次类推至次年农历八月,即十二月,为岁末。一年分圣(春)、鸦(夏)、树(秋)、堕(冬)四季。用干支记日,与农历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