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格尔厅志略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清和林格尔厅巡检陈宝晋纂辑。同治十年(1871)二月成书。现存民国年间油印本,约3千余字,分山川、方舆、疆域、古迹、边堡、道路、桥梁、公署、监狱、祠祀、仓库、兵制、马政、田赋、户口、驿传等项,内容简而实,在档案卷宗散佚的情况下,保存了该地区的许多史料,为以后修志提供了资料。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清和林格尔厅巡检陈宝晋纂辑。同治十年(1871)二月成书。现存民国年间油印本,约3千余字,分山川、方舆、疆域、古迹、边堡、道路、桥梁、公署、监狱、祠祀、仓库、兵制、马政、田赋、户口、驿传等项,内容简而实,在档案卷宗散佚的情况下,保存了该地区的许多史料,为以后修志提供了资料。
州名。原为吐谷浑居地。北周保定四年(564),雁门郡公田弘大破吐谷浑。天和元年(566),取其地置同昌郡,寻改覃川郡,后于覃川、荣乡2郡置该州。治所在通轨县(今四川黑水县北),境内有甘松山。隋开皇四年
?—1760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钮祜禄氏。理藩院尚书※阿灵阿之子。乾隆二年(1737),由三等侍卫袭其祖遏必隆一等子爵。五年(1740),授镶黄旗蒙古副都统,调热河副都统。九年(1744),擢奉天
哈萨克族社会组织。又译乌露。哈语“氏族”之意。由13至15个※阿塔(包含若干七辈以下※阿吾勒)组成。其成员都来自一个共同祖先,以该氏族祖先名字称之。有自己的游牧地、共同墓地。内部不准通婚,同一乌鲁的人
蒙古部名。原属内喀尔喀,后分出,向漠南地区移牧。成吉思汗十八世孙苏巴海始称所部名巴林。后金天聪二年(1628),以遭察哈尔林丹汗掠,奔依科尔沁部。苏巴海孙色特尔率子色布腾、侄满珠习礼等归附后金。该部屡
?—1764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沙克扎长子。乾隆二年(1737),父以病罢职后,袭札萨克辅国公。二十年(1755),随清军征准噶尔部达瓦齐于伊犁。后
热兵器之一。蒙古军队使用的最早的火炮。1970年7月在黑龙江省阿城县阿什河畔的半拉城子出土一铜火铳,长34厘米,重3.55公斤。由前膛、药室和尾銎三部分构成,铳上未刻制造年代。元至元二十四年(1287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在珞瑜所置的六个定。藏语音译,※“马尼岗”为地域名,“根卡”即※“定”。19世纪上叶按地域区划为:第一根卡管理岗锗、打米勇、岗布、仁古、井绒、岗龙和兰波等村;第二根卡管理帕拉、约班、东
彝语音译。又作萌孜。意为随妻陪嫁而来的人。民主改革前,在四川凉山的普格、布拖、金阳一带归黑彝占有的安家奴隶,亦有些归白彝(官百姓)占有。其来源,多数是被抢劫、买卖而来的汉族或其他民族成员及经主子命其配
见“阿史那忠”(1220页)。
清代八旗汉军人等放弃旗籍编入民籍(或绿营)的称谓。与满、蒙官兵出旗外任民职或析入绿营为官充兵者不同。乾隆时,主要为解决满洲旗人生计而提倡此法,先京师而后风行全国各驻防地。其规定大致如下:(1)从乾隆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