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习惯法规。苗语称“勾榔”,“榔”意为“公约”。内容包括:对农业生产的规划,债务纠纷的调解,奸淫盗窃及其他犯罪的处罚等。如正月挖田、挖土;二月犁田;三月施肥、撒秧谷;四月五月插秧;六月薅秧除草等;偷
?—1649明末蒙古察哈尔部首领。全称额尔克孔果尔额哲,孛儿只斤氏。※林丹汗长子。崇祯七年(后金天聪八年,1634),父率兵西进青海途中病死。翌年,察哈尔部余众居地被后金攻克,与其母被俘,投降后金,献
见“巴而术阿而忒的斤” (420页)。
见“巴”(403页)。
见“括里”(1620页)。
蒙古族传统风味食品。源于成吉思汗时代,蒙古将士于行军途中,在铁三角架或石火盆、火塘上,架一个锄形铁丝网,将宰杀后的整羊放在架上烧烤,待肉色焦黄后,众人用刀割食,方法简便,适于行军作战。后人称之为“蒙古
古桥名。又称大母桥(一说“大母”为蒙古语,意为“联络”)。北魏时吐谷浑建。位于清水川东(今青海循化县东清水河口东)。桥架黄河上,两边垒石条,节节相次,中横施木板,栏有装饰,长约3丈。过桥即白土城。北魏
壮、布依、瑶等民族古老的收割工具。亦称禾剪、摘刀、手捻刀。壮语称“特苡”。由远古石、蚌、竹、木片割穗工具演变而来。在手掌可握的半月形木片上,嵌一块长3厘米,宽约1厘米的铁片作刃,用来逐根逐穗地剪断稻秆
巴塘地方残害驻藏帮办大臣凤全事件。英军侵入西藏,清政府为防其侵扰川边,遂筹开垦实边,练兵,以资抵御。光绪三十年(1904),令驻藏帮办大臣凤全由拉萨移驻察木多,经理川边。巴塘正、副土司及丁林寺喇嘛等所
见“墨尔根特木纳”(250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