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马戛
参见“宗”(1523页)。
参见“宗”(1523页)。
1696—1776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姓乌雅氏。雍正十年(1732),由刑部笔帖式擢堂主事,历官员外郎、郎中、江宁知府等。乾隆二十年(1755),迁刑科给事中,巡视台湾。二十二年,擢镶黄旗汉军副都
见“塔亭卫”(2158页)。
清代布鲁特(柯尔克孜)部落名。又称启台鄂拓克。乾隆二十三年(1758),归附清朝。有众4000余户,与霍索楚鄂拓克同驻牧于塔拉斯河流域,距※察哈尔萨雅克部、※萨尔巴噶什部6日程。主要从事畜牧业。归喀什
见“萧孝先”(1994页)。
书名。明代兵部尚书回族马文升撰。12卷,55篇。其孙马天祐编。本书为其一生奏议之汇集。大多有关国计民生、军国大事。部分涉及总副三边军务,抗击瓦剌,平定“岷州之变”和“哈密之变”。惟其在成化中巡抚辽东、
清代以上三旗包衣人组成,供皇宫兵卫、体役之需。京师内府三旗,初隶领侍卫内大臣,后统于总管内务府大臣。每旗设5参领、5满洲佐领、6旗鼓佐领,正黄旗加设2朝鲜佐领,正白旗加设1回人佐领(又加设一“番子佐领
唐代※奚(又作库莫奚)族部落名。一作元俟析部。是称见于《新唐书》。《新五代史》和《五代会要》记为黑讫支部。活动于饶乐水(今西辽河上游西喇木伦河)南部一带。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奚族部落首领※可
锡伯族旧婚俗之一。意为“磕头宴”。主要流行于新疆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等地。为订婚后的一种仪式。在男女双方结亲并择定婚期后,男方须在女家举办一次中型宴席,招待女方直系戚属,并将准备好的彩礼送至女家,表示
傣语音译,意为“门户”。明清以来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地区一种按户向封建王朝均摊负担的单位。应征负担计有“正项”、“条偏”、“火耗”、“解费”、“蔗门”、“硬巴”、“接驾”等。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各项担负,仍沿
书名。元官修地方总志。原755卷,后续修,增至1300卷。至元二十三年(1286)开始修纂,三十一年成书。分建置沿革、坊廓乡镇、里至、山川、土产、风俗形胜、古迹、宦迹、人物、仙释等目。《四库提要》以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