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里
元代宣政院所辖吐蕃地区古地名。元宣政院(初称总制院)先后在吐蕃设置驿站27处,计:吐蕃等处7、吐蕃等路9、乌思藏11。《元史》载:至元二十九年(1292)九月,乌思藏因必里公之乱驿站断绝,命给财畜资助恢复;同年十二月,又用乌思藏站例给合里、忽必2站银畜资助。乌思藏11站中无此二站名,故合里、忽必二站或在吐蕃等处、吐蕃等路所辖地界内。
元代宣政院所辖吐蕃地区古地名。元宣政院(初称总制院)先后在吐蕃设置驿站27处,计:吐蕃等处7、吐蕃等路9、乌思藏11。《元史》载:至元二十九年(1292)九月,乌思藏因必里公之乱驿站断绝,命给财畜资助恢复;同年十二月,又用乌思藏站例给合里、忽必2站银畜资助。乌思藏11站中无此二站名,故合里、忽必二站或在吐蕃等处、吐蕃等路所辖地界内。
明清四川羌族地区土司名。司治今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汶县沟口。本长宁安抚使之弟,封副安抚使。清顺治九年(1652),巡检使苏国珖降,康熙六年(1667)颁给巡检司印信号纸,辖120户,年纳麦粮5.41石
见“乙失钵”(4页)。
参见“外八旗”(575页)。
官名。明代设京卫、外卫指挥使司,置指挥佥事,地位低于指挥使和指挥同知,秩正四品。在少数民族聚居区,亦以此名义授当地首领,赐予铜印、诰命、冠带,准世袭。使之谨守故土,统帅部众,服从征调,无相携贰,依例进
见“阿帕克和卓墓”(1245页)。
民国时期反抗土司压迫的首领。云南贡山先久当独龙族头人。1932年,贡山第一区的怒族农民因到独龙河挖贝母,遭察瓦龙藏族土司管家横加欺凌,激起独龙族人民的义愤,吊打土司管家。土司遂加重税收,进行报复。他与
金代户类之一。明昌六年(1195),金章宗始命宰臣分别户民,凡※女真本户、汉户及契丹户之外的户口,统称为杂户。
见“耶律阿保机”(1325页)。
苗族古歌。流行于广西大苗山地区。歌名为苗语,汉意为“向河上游迁徙”。是广西苗族的迁徙史诗。歌词反映其迁徙的原因有:“种麦子七年长不大”,“失火烧了寨”,“欠了官府捐税”等。其迁徙路线中指出的地名,如柳
原为※奚族部族名,后作姓氏。又作瑶里、姚里、肴里(亦有以为即《金史》所记“越里”)。为※五部奚之一。据《辽史》,奚于太祖五年(911)为※契丹征服,入辽后,该部仍沿此称。至辽圣宗时(982—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