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欢结
契丹族习俗。详见“讨赛篱”(614页)。
契丹族习俗。详见“讨赛篱”(614页)。
叶尔羌汗国官名。波斯语mirab音译。mir (密儿)为amir (异密)的简化形式,在此作“统治者”、“管理者”解;ab意为“水”,与mir合称,意为“水利官”。其职司,除了主管兴修和维护水利设施外
书名。明范守己著。“九夷”,本系中国古代统治者对华夏以外居处东方的一些族群的泛称。亦指中央王朝统治范围之外的一些国家和地区。本书将四川南部的少数民族归纳为九种,亦称九夷,即西番、僰人、摆夷、麽些、佫&
见“赫哲族”(2422页)。
?—1202金朝大臣。本名特末阿不,字子迁。中都路(治今北京西南)胡鲁土猛安人。契丹族。移刺氏。以荫补国史院书写,历徐州录事、枢密院知法,三迁翰林修撰,兼监察御史,改户部员外郎。章宗明昌三年(1192
又作“炒伍侕尀”。契丹语,意“战时”。契丹族对“腊辰日”的称谓。俗于是日,皇帝配甲,并率诸司使以上臣僚共着戎装,五更坐朝,奏乐饮酒,毕,依等次赐甲仗、羊马。
宋时壮族地区重镇。治所在今广西宁明县地。领左江侬峒地思明、思陵、凭祥等州、县、峒八所。外通交趾,内达邕(南宁)、广(广州)。宋廷为监控左江流域土官、镇压当地峒丁,在此置提举峒丁、寨官、寨丁等。元废寨置
金元时期的社会组织形式。原为女真部落联盟组织形式,无定制,金朝建立前一年(1114),阿骨打(金太祖)定制:三百户为一谋克(女真语“百”,“百夫长”之意),十谋克为一猛安(“千”,“千夫长”之意),后
?—1171金大臣。上京(今黑龙江阿城县白城)速苏海水人。女真族。徒单氏。世袭猛安蒲涅子。太祖天辅(1117—1123)间,从金源郡王完颜娄室为扎也(服役人员)。太宗天会六年(1128),以功为谋克(
旧时滇东北和黔西北一些彝族地区的一种以人代租方式。当地封建土目藉其政治权势,拨出一部分土地强令其辖区内一些农民耕种,凡被迫租种这种土地的农民,除平常交租外,还必须每户每一代给土目送一个小孩当奴隶,故称
见“编架弩”(230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