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寺
藏传佛教寺院。亦称“黑错寺”。在甘肃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镇。康熙十二年(1673),由噶丹嘉措弟子甘南甘加人贝谢热却丹,在合作地方首领支持下建成。乾隆十四年(1749),赛赤萨木察第一世坚赞僧格于该寺建立法相讲闻之规,自此政教之权由赛赤活佛系统掌管。第二世赛赤·洛桑坚赞僧格、第三世赛赤·洛桑绛伯丹增僧格相继增建殿宇、大经堂、印经院大昂欠等,使该寺成为甘南地区规模较大的寺院之一。解放初,寺内共有经堂2座,佛殿10座,僧人500余人。1981年重建大经堂。
藏传佛教寺院。亦称“黑错寺”。在甘肃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镇。康熙十二年(1673),由噶丹嘉措弟子甘南甘加人贝谢热却丹,在合作地方首领支持下建成。乾隆十四年(1749),赛赤萨木察第一世坚赞僧格于该寺建立法相讲闻之规,自此政教之权由赛赤活佛系统掌管。第二世赛赤·洛桑坚赞僧格、第三世赛赤·洛桑绛伯丹增僧格相继增建殿宇、大经堂、印经院大昂欠等,使该寺成为甘南地区规模较大的寺院之一。解放初,寺内共有经堂2座,佛殿10座,僧人500余人。1981年重建大经堂。
唐宋元时期管理蕃商、蕃坊的机构。时来华的阿拉伯人、波斯人,为便于出海经商,常聚居于城镇之一隅,时政府设蕃长司置蕃长统察公事,负责征收贡税,组织宗教活动。顾炎武言:蕃客“伙首住广州者谓之蕃长,因立蕃长司
古族名。亦称昆明人、昆明蛮、简称昆明。昆明亦作昆弥、昆㳽。汉代西南夷的一支,属氐羌系统。《通典》、《太平寰宇记》等称其地为昆弥国(或昆㳽国)。主要分布于昆明池(亦作叶榆河,
?—1783清满族镶白旗人。富察氏。由世袭佐领兼鸟枪章京,乾隆二十一年(1756),补四川建昌游击。二十七年(1762),迁城守营参将。升维州协副将。三十六年(1771),因小金川土司与明正土司之争,
①珞巴族崩尼、崩如等部落对奴隶的总称。有※“阿比”、※“苏龙”等之分。 ②旧时等级名称。亦作列雅罗崩、阿罗革雅,珞巴语音译。“罗”意为“骨头”,“列雅”意为“黑”、“坏”、“低等”等。凡氏族成员被卖或
见“五路把都儿台吉” (267页)。
西夏官位。西夏语音“尼责我”,中书六大之一。位在第二。
有称“西蛮夷校尉”。晋时于蜀地设置治理少数民族的职官。晋时益州一带之羌夷“叛服无常”,朝廷为了更有效地镇摄和管理当地少数民族,故设其职。《华阳国志·大同志》亦载:“以蜀多羌夷,置夷府,以平吴司张牧为校
清代至民国时满族中年以上妇女的一种传统发式。一称盘盘髻儿。主要流行于东北、北方地区。其发式、梳发于脑顶或偏脑后,挽发二三匝,盘成一髻,髻心隆起,中贯以簪,故名。民国后,逐渐改为盘于脑后,直至剪发。
傣语音译。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各勐负责管理水利灌溉系统的专职人员。主要负责组织人员兴修沟渠和分水灌田。傣族地区各级封建领主为确保各种贡纳和实物地租的征收,对农田水利特别重视,宣慰使司署(西双版纳地区最高
见“散毛宣抚司”(21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