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仁宗朝蒙古牧民暴动。延祐年间(1314—1320),朔漠遭风雪灾害,牲畜倒毙殆尽,人民流散,鬻妻儿为食。延祐六年(1319)七月,晋王也孙铁木儿部民暴动,劫掠豪富,因诸暴动间缺少配合,遭札鲁花赤囊加
见“阻午可汗”(1259页)。
职官名。金朝始设,女真语称为“谋克”,隶属于“猛安”(千户)。元承金制,作为世袭军职,又称百夫长,隶属于千户。驻守各地者,设百户所,分隶于各县千户所。百户所分两等,上所置蒙、汉百户各1员,下所置百户1
?—1216金大臣。中都路(治今北京市西南)猛安人。女真族。尼庞古氏。明昌五年(1194)进士。累官尚书省令史。从平章政事仆散揆反击宋进攻,兵罢,任同知崇义军节度使事。改东平府治中,历环州、裕州刺史,
春秋时众狄之一。亦作翟柤。约分布在晋东南,后随众狄北移。与晋国为邻,筑有坚城,兵力强健。《国语·晋语》载:“献公田(猎),见翟柤之氛(氛,凶象也),归寝不寐”。因内部矛盾,其君“好专利而不忌”,“君臣
?—1865或1867清朝将领。满洲正红旗人。鄂栋氏。嘉庆间,任三等侍卫。道光六年(1826),同巡抚武隆阿镇压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回部”起事。后历任总兵、提督、绥远将军。咸丰三年(1853),赴
1657—1735清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赫舍哩氏。岱衮子。顺治十八年(1661),袭骑都尉。康熙二十三年(1684),迁护军参领。三十三年(1694),擢内阁学士。同侍郎珠都纳等往会盛京将军,发海运
?—1717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大学士明珠之子。初任佐领。康熙三十五年(1696),由二等侍卫特授翰林院侍读。三十六年,充日讲起居注官。三十九年(1700),迁侍讲学士。四十一年,擢翰林院掌院学士
金朝官员。渤海王室后裔。任南京留守判官。贞元三年(1155),南京(今河南开封市)宫殿大火,因罪杖80,削官三级。大定二年(1162),随元帅左都监徒单合喜攻宋。以宋将吴璘以20万兵围德顺(治今宁夏隆
参见“熬茶拜唐阿”(24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