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邹
即“古邹大加”(442页)。
即“古邹大加”(442页)。
西藏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被告光着脊背,由人将一烧红的铁件顺其背部滑下。若烫伤,表明原告理直、被告理曲;反之则为原告无理、被告有理。解放前僜人常用此法断定事理不明、是非难辨的事件。被判无理者必须向
见“特薛禅”(1873页)。
?—1468或1469※东察合台汗国第十代汗。《明史》称别失八里王。蒙古族。※也先不花汗之子。1462年,父卒,继位,因羽奴思在汗国西部自立为汗,仅统治汗国东部。好战,在位期间,屡扰周邻诸地,掠夺财富
?—1811清朝大臣。字牧庵。满洲正蓝旗人。乾隆四十年(1775)进士,授刑部主事。历福建兴泉永道、江苏布政使。五十一年(1786),授刑部侍郎。次年,授山东巡抚,率所属浚河道,修41州县城工,受嘉奖
于阗国国王李圣天年号。967—977,凡11年。
清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字问亭,号东皋渔父。恪僖公拔都海之子,蕴端从弟。封辅国将军。著有《问亭诗集》。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正德十四年(1519)置。治所位于今湖南龙山县西南。以流官1人主持。两江口土舍彭惠为巡检协理。嘉靖(1522-1566)末,土舍彭志显、彭启忠曾随明军赴浙江、江苏御倭。清兴,
1847—1876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同治三年(傣历1226年,1864),往游缅甸阿瓦,五年(1866)方回,继车里军民宣慰使职。至十三年(1874)得清廷批准,
清廷允许开放蒙地以消纳内地过剩农业人口的权宜措施。清廷原禁止汉族农民进入蒙古地区开垦土地,后因内地灾荒,大批贫困农民流入蒙古地区寻求生计,乃稽弛禁令,允许暂留,从事耕地,谓之为“借地养民”。《皇朝续文
金海陵王完颜亮年号。1156—1161年,凡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