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绍王
见“完颜永济”(1151页)。
见“完颜永济”(1151页)。
清代随从八旗衙门办事听其支配的人员。①宗室中※不入八分镇国公、辅国公以下六爵,其事务令随旗行走;国有典礼,例无参加朝会、燕飨等特殊优待,皆令咸集于本旗公所,与各级旗官列班望阙行礼。 ②八旗内尚未担任实
即“板升”(1293页)。
见“讷都六设”(921页)。
女真族在氏族社会未期形成的军事组织,后为女真社会军事、行政、生产合一的社会基层单位。一作明安穆昆。女真语“猛安”,意为千夫长;“谋克”,意为百夫长。习称猛安为千户,谋克为百户。女真族在由氏族制度向国家
即“滇黔土司婚礼记”(2402页)。
见“和雇”(1445页)与“和买”(1442页)。
1886—1957蒙古语音译,又译“札撒黑”、“札萨”。《元朝秘史》释为“法度”、“军法”,即“法令”、“法律”之意。宋嘉泰二年(1202),蒙古部始有扎撒。开禧二年(1206),蒙古建国后,渐趋完善
见“布素鲁克”(471页)。
?—1872清同治年间新疆回民起义首领。又名妥明,经名达吾提。陕西人(一说甘肃河州人)。回族。初在甘肃任阿訇。同治元年(1862)回民起义爆发后,曾游历宁夏金积堡、甘肃河湟,至新疆乌鲁木齐,被该地提督
南北朝时期北方部落名。族属不明,居女水(在漠北土拉河西、鄂尔浑河上游)流域,与叱突邻部唇齿相依,周围有高车、柔然、鲜卑部落活动,与北魏未发生臣属关系。以游牧为业。北魏登国三年(388),因道武帝拓跋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