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山户
清末延边朝鲜族对占有广阔荒野者的称谓。多为满、汉族有势力者或地方官吏,后期也有朝鲜族中分化出来的极少数地主。地方当局发给地照为凭,上写姓名、土地四至、熟荒地和生荒地亩数。规定每垧(合15亩)地需纳白银3钱。他们不仅占据广大荒原,还乘“领荒发照”之机,以约略规定四至强占朝鲜族农民开垦的大片熟地。占有土地多者达千余垧,70多佃户,雇佣数十名长工;有的拥有土地达两千多垧,有400多名雇工。
清末延边朝鲜族对占有广阔荒野者的称谓。多为满、汉族有势力者或地方官吏,后期也有朝鲜族中分化出来的极少数地主。地方当局发给地照为凭,上写姓名、土地四至、熟荒地和生荒地亩数。规定每垧(合15亩)地需纳白银3钱。他们不仅占据广大荒原,还乘“领荒发照”之机,以约略规定四至强占朝鲜族农民开垦的大片熟地。占有土地多者达千余垧,70多佃户,雇佣数十名长工;有的拥有土地达两千多垧,有400多名雇工。
西夏文音韵书。编纂于西夏早期。现存四种写本,皆残。其一有西夏皇帝序,内称在汉、吐蕃韵书影响下,参照西夏文韵书《文海宝韵》编成。序后有105韵母和九音显门36母。书分韵表、韵图两部。韵表名为“九音显门”
清政府对蒙古族的统治制度。是清政府自天命九年(1624)至乾隆三十六年(1771)近150年中,对先后归附和降服的蒙古各部,按照“建其众”以“分其势”,的统治意图,根据八旗制度组织原则,在蒙古原有社会
见“乾陀罗”(1982页)。
参见“初云”(1172页)。
清朝约束青海西宁蒙、藏诸族的措施。嘉庆十二年(1807),西安将军兴奎等奏准,内容为:派兵驻守黄河北岸,换班巡查,青海蒙古派兵随同防守;不准汉人(包括通事)私入藏地,凡遇有通晓藏语者私自潜往,即以“汉
1865—?清代蒙古佛教(喇嘛教)僧人。喀尔喀蒙古咱雅班第达呼图克图五世。赛音诺颜部甘珠尔公旗人。蒙古族。咱雅班第达呼图克图四世罗布桑吉格默特圆寂后,他被确认为转世者,迎入扎雅寺坐床。光绪十一年(18
西夏大臣。党项羌族。夏景宗李元昊母卫慕氏族人。李元昊继位后,尊母卫慕氏为皇太后,后族与皇族势力矛盾加剧。夏开运元年(1034)六月,谋刺杀元昊,事泄,与同党被沉于河,卫慕太后也被鸩杀。
即“春稽”(1568页)。
清代宗室庄田中的全分粮庄。整庄、半庄的区分标准,历有不同。顺治二年(1645),以每庄420亩至720亩为大庄,240亩至360亩为半庄。康熙八年(1669),分编大庄为4等,规定每隔10年编定其等次
满族各姓及皇室所行祭神之礼。满族旧俗,各百姓均以祭神为至重,所祭之神有观世音菩萨、伏魔大帝、关帝圣君、土地、七仙女、长白山神、远世始祖及各种动物神等。分朝祭与夕祭。朝祭仪式为:设幪架悬幪,前设矮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