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布
门巴族妇女服饰。门巴语音译,意为“披挂在背部的整张毛皮”。相传唐代文成公主入藏时背披毛皮,当地妇女竞相仿效,后相沿成俗。一般为牛犊皮,岩羊皮或麂子皮等,以周围有白毛者为佳。民间以为妇女出门必须披挂此物,否则会招惹鬼蜮。亦可在妇女负重时保护衣服及御寒护腰。流行于西藏门隅北部地区。妇女如不披此物和不戴帽被认为“鬼人”,严禁入他人家。
门巴族妇女服饰。门巴语音译,意为“披挂在背部的整张毛皮”。相传唐代文成公主入藏时背披毛皮,当地妇女竞相仿效,后相沿成俗。一般为牛犊皮,岩羊皮或麂子皮等,以周围有白毛者为佳。民间以为妇女出门必须披挂此物,否则会招惹鬼蜮。亦可在妇女负重时保护衣服及御寒护腰。流行于西藏门隅北部地区。妇女如不披此物和不戴帽被认为“鬼人”,严禁入他人家。
见“拽剌”(1620页)。
见“洗夫人”(1732页)。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皇庆元年(1312),塔思不花受封。
?—1861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姓钮祜禄氏。骑都尉敖德六世孙。嘉庆二十四年(1819),授銮仪卫整仪尉。道光时,官至正白旗汉军副都统。咸丰三年(1853),迁吉林副都统,授杭州将军,奉命率盛京官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州源流考》作三岔河卫。永乐六年(1408)二月,女真野人首领贾令哈、火秃等56人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弗朵秃河等11卫同时设立,今人考在今吉林省扶余县西北三岔河流域。
藏语音译,意为“发布命令的机关”。旧译“噶厦公所”或“噶沙公所”,即原西藏地方政府。清乾隆十六年(1751),※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之乱被平定后,清廷废除原封郡王、贝子辨理藏事的制度,改设噶厦,由※噶伦(
金桓州遗址。在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黄旗大营子北4公里,上都河北岸。金代建立。因在乌桓游牧故地,故命名桓州。城为方形,东西长1052.5米,南北宽1136.8米。城墙周围有向外凸出的马面。是金代设治的
西夏国家法典名。夏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北王兼中书令嵬名氏主持修纂,参予修纂者共23人。全文20卷,分列门、条,共1460条。内容参照唐、宋律书,又反映西夏民族特点。1909年发现于中国黑
?—1738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多罗贝勒※西第什里次子。康熙四十五年(1706),父卒,袭札萨克多罗贝勒。五十六年(1717),率兵赴阿尔泰防御准噶尔部策妄阿喇布坦
见“中俄伊犁条约” (30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