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孝昌
新疆锡伯族进步知识分子。新疆锡伯营(今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早年留学俄国,接受资产阶级思想。回国后,受康有为、梁启超变法维新和辛亥革命影响,于1913年同萨喇春等共同发起组织进步文化团体“尚学会”,任会长。主张改良封建制度,并致力于创办学校,发展民族文化教育。后因封建势力迫害,改良运动失败。
新疆锡伯族进步知识分子。新疆锡伯营(今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早年留学俄国,接受资产阶级思想。回国后,受康有为、梁启超变法维新和辛亥革命影响,于1913年同萨喇春等共同发起组织进步文化团体“尚学会”,任会长。主张改良封建制度,并致力于创办学校,发展民族文化教育。后因封建势力迫害,改良运动失败。
唐代南诏职官名。《新唐书·南蛮传》谓:“乞讬主马”,即掌管马匹之官,由最高军政大员※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领。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考》作舒繙河卫。永乐八年(1410)二月,与甫儿河卫等2卫同时设立,今人考在今黑龙江省绥芬河支流舒范河流域。
契丹语官名。初为地方组织※弥里(相当于“乡”,或更下一级单位)之长官;后弥里长官改为※辛衮。
藏语音译,意为“近处的珞巴”。※丁珞的对称。旧时藏族对接近藏区的珞巴族地区及其人民的俗称。与藏族直接交往,受藏族文化影响较深。如墨脱县的※米新巴、※米古巴,米林县南边的※博嘎尔、※德根,隆子县内的※纳
明代藏区土司机构名。一作朵甘招讨司。洪武七年(1374)十二月置。辖地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境。十八年(1385)正月,定秩正四品。按明朝贡例入朝贡马及方物,其官员招讨、副招讨,依土官袭替例承袭。
?—1708清朝将领。蒙古族。敖汉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多罗郡王※班第孙,墨尔根巴图鲁温布长子。尚郡君,封多罗额驸。康熙十一年(1672),袭札萨克多罗郡王。十二年进京朝贡。十四年(1675),随军征察
珞巴族巴达姆等部落习俗。流行于西藏自治区墨脱县以南的珞瑜地方。凡在集体捕鱼时,先要卜卦,判定有所收获时,才统一行动前去渔区。届时在巫师主持下,先取32粒石子,随意分成三堆排成一字,然后每次在各堆取出两
见“咄于”(1388页)。
?—1767清朝大臣。蒙古镶黄旗人。初任笔帖式,雍正四年(1726),升主事,迁郎中。十三年(1735),授镶兰旗满洲副都统。乾隆元年(1736),随军征准噶尔部噶尔丹策零,授参赞大臣。三年(1738
元代省、部、台、院发急速公文之制。因过去传递公文、只用封皮加封入递,常因雨水浸湿,泄露机密,为防止此弊,至元二十八年(1291),改用木匣入递。匣长1尺,宽4寸,高3寸,黑漆红字书号。匣子带锁一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