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寨起义
明代云南弥勒州(今弥勒县)彝族人民的反抗斗争。由于地方贪官污吏、地主豪绅的横征暴敛,残酷剥削,以屯田为名强占民田,致使“民不堪命”,于正德九年(1514),在彝族弥勒部首领阿忽领导下,十八寨(砦)彝民举行起义,捉杀贪官、劣绅。翌年被官府镇压。后来又在首领阿细(阿西)、阿乌率领下再起,继续战斗,并取得一些胜利。十六年(1521),云南巡抚何孟春调兵围攻义军。阿乌阵亡,阿细被俘杀于昆明,起义惨遭失败。
明代云南弥勒州(今弥勒县)彝族人民的反抗斗争。由于地方贪官污吏、地主豪绅的横征暴敛,残酷剥削,以屯田为名强占民田,致使“民不堪命”,于正德九年(1514),在彝族弥勒部首领阿忽领导下,十八寨(砦)彝民举行起义,捉杀贪官、劣绅。翌年被官府镇压。后来又在首领阿细(阿西)、阿乌率领下再起,继续战斗,并取得一些胜利。十六年(1521),云南巡抚何孟春调兵围攻义军。阿乌阵亡,阿细被俘杀于昆明,起义惨遭失败。
清代至民国年间蒙古地区著名旅蒙商号之一。与※大盛魁、※元盛德合称为归化城(今呼和浩特)“三大号”。其成立晚于大盛魁数年。自康熙(1662—1722)年间起,约有200余年的历史。由郭、范、马三姓创办,
旧时低级军官名。始设于明代,为千总下一级武官(千总以上为总兵)。驻守京师的京营兵三大营,均设千总、把总等领兵官。清代,绿营兵编制,营以下为汛,由千总或把总统领。秩正七品。次把总一级者称外委把总,简称外
辽宁凤城县满族人民的抗捐税斗争。光绪三十三年(1907),清奉天官府派税吏到凤城、岫岩、安东(今丹东市)等地丈量山荒地,征收苛重的山荒税,定百亩征交税银50两。农民无力支付,满族人伊品三、鲍化南、朗振
后赵太祖武帝石虎年号。349年,凡1年。石世、彭城王石遵即位后,沿用其年号,未改元。
原为靺鞨诸部之一,后为黑水靺鞨16部中的一部。《新唐书》称其在“黑水西北”,约居住在牛满江(前苏联布列亚河)和恒滚河(前苏联阿姆贡河)上游地区,但说法不一:一说在精奇里江和牛满江上游地区,或指在前苏联
见“撒尼泼”(2492页)。
清代水名。一作钮满河。黑龙江北岸支流,在精奇里江东,前苏联称布列亚河。本为中国境内之水,其流域,唐代为黑水靺鞨分布区,此后为女真人居地。清咸丰八年(1858),沙俄强迫清政府签订不平等的《瑷珲条约》,
见“仁德皇后之诬” (316页)。
解放前侗族社会的一种经济剥削形式。流行于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主要存在于有租佃关系的地主和农民之间。有田出租的富户,同时把牛租给佃户饲养和使用。在租牛期间,如母牛产子,则按“主三佃一”分成,不另收牛租。
蒙古语音译,意为“承担赋役的人”。在蒙古封建领主制度下,作为领主的属民,承担各种赋役。清译作“所属之人”、“所属旗人”。分为两种:向大领主承担赋役的小领主,亦可以此称之。通常主要是指占人口百分之八十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