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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参巴

藏语音译,意为“办事员”。原西藏地方政府五品僧俗官职名。西藏小世家子弟,在仔康附设机构受训后,初任政府职务时,照例先任此职。经一定时期习练和考核后,也能调任小※宗本(“”相当于内地县,“宗本”为县级官员)、中宗本或各处局副职。任各处局副职后,须经十几年,再调职可任代本(四品军职)或大宗本,有功者可得四品衔,发髻上可带金※“噶乌”,僧官可得※“堪穷”(四品僧官职位名)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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