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排瑶
见“排瑶”(2037页)。
见“排瑶”(2037页)。
明代傣族土司名。元至元十三年(1276),置麓川路,至顺元年(1330),改麓川路军民总管府,至正十五年(1355),改置麓川平缅宣慰使司。明洪武十七年(1384),改为麓川平缅军民宣慰使司。正统六年
南诏军士名。南诏国王及诸镇大军将随身护卫亲兵,系从※罗苴子中挑选的优秀者,手持红色弓弩,腰扎皮带,因而得名。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
见“二十四史”(6页)。
明代蒙古的贫民。亦作吗固。意为“坏人”、“劣等人”。是封建领主对部分贫民的蔑称。生活贫困,无力缴纳赋税(阿勒巴),为领主服劳役和兵役,受领主和上等平民(赛音库蒙)的歧视,社会地位低下。有的沦为领主的奴
傣族民间舞蹈。傣语称“防诺”或“戛洛拥”。流行于云南西双版纳、德宏、耿马、孟连等傣族地区。多在节日或喜庆日于场院、草坪、坡地或大路旁表演。舞者1人或2人均可,身着形似孔雀翅膀的饰物,脸戴白净面具,舞姿
元朝末年官吏勒索财物的名目。见“撒花钱”(2492页)。
官名。为宣慰使属官。掌管案牍,上奏公事及管辖吏员。元代秩从七品,明代为正八品。参见“宣慰使”(1747页)。
藏语音译,意为“办事员”。原西藏地方政府五品僧俗官职名。西藏小世家子弟,在仔康附设机构受训后,初任政府职务时,照例先任此职。经一定时期习练和考核后,也能调任小※宗本(“宗”相当于内地县,“宗本”为县级
古族名。唐宋时期分布在南诏所辖永昌(今云南保山、德宏州及临沧一带)、开南(今云南景东以南一带)二节度地区。《蛮书》称:“初生后出月,以针刺面上,以青黛涂之,如绣状”。即文身之俗。该书将绣面蛮与绣脚蛮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