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1—1646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十三子。后金天聪八年(1634),授骑都尉。清崇德四年(1639),参与议政。七年(1642),随武英郡王阿济格征明,败宁远兵。因末劝阻
见“捕喝”(1854页)。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15世纪人。属杰族,或称格族。《西藏王臣记》载,其先祖历任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内相,赤松德赞时执法大臣。至其父格·释迦明该族已历20代。初依附帕木竹巴政权阐化王查巴杰岑,先后任西藏
河名。又译“土兀剌沐涟”、“秃剌河”、“秃忽剌河”、“笃列河”。即今蒙古国境内之土拉河。与怯绿连河(今克鲁伦河)、斡难河(今鄂嫩河)同被蒙古部人视为“祖宗肇基之地”。蒙古诸部统一前,克烈部北境地也达该
具有血缘关系之同辈男女互为夫妻的婚姻形态。由美国学者摩尔根依据夏威夷亲属制度首先提出的人类历史上第一种有规范的婚姻,其典型形式为一对配偶的子孙,每一代均互称兄弟姐妹,并互为夫妻。即祖父母及其从、表兄弟
族名。汉族对哈尼族中自称为哦怒的称谓。散居于云南景东、墨江、元江、镇沅、普洱、江城、新平等县。参见“哈尼族”(1633页)。
?—339东晋时鲜卑段部首领。又作段护辽。出于东部鲜卑,世居辽西。※段就六眷之孙(一作弟)。晋太宁三年(325),段末波死后,弟段牙立。以段牙欲徙都为罪,辽率族人攻杀牙,自立。咸和六年(331),受晋
西藏珞巴族崩尼、崩如、纳等部落对获得自由奴隶的称谓。亦称“阿比辛姑玛”,珞巴语音译,意为“自由人”、“自由奴隶家族”。“升得”所繁衍的后裔在各部落均已形成家族或氏族,其与原主人家族或氏族已建立起一种兄
1566—1645清初官员。满洲镶黄旗人。姓费莫氏。世居萨齐库。因乌喇部攻萨齐库,率所属6部归附,授骑都尉世职。因从征有功,加三等轻车都尉。又以沙岭战功,加二等轻车都尉。后金天聪五年(1631),奉命
明万历年间布依族苗族起义首领之一。参见“阿伦”(11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