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地养民
清廷允许开放蒙地以消纳内地过剩农业人口的权宜措施。清廷原禁止汉族农民进入蒙古地区开垦土地,后因内地灾荒,大批贫困农民流入蒙古地区寻求生计,乃稽弛禁令,允许暂留,从事耕地,谓之为“借地养民”。《皇朝续文献通考》(十七、《田赋》)载:“郭尔罗斯前旗为镇国公旗牧地……,乾隆年间(1736—1795),始开藩禁,借地养民”。后汉族农民来蒙地者日多,滞留不去,遂设官管理,并划蒙旗之地别置州县。后逐渐形成旗县并立。
清廷允许开放蒙地以消纳内地过剩农业人口的权宜措施。清廷原禁止汉族农民进入蒙古地区开垦土地,后因内地灾荒,大批贫困农民流入蒙古地区寻求生计,乃稽弛禁令,允许暂留,从事耕地,谓之为“借地养民”。《皇朝续文献通考》(十七、《田赋》)载:“郭尔罗斯前旗为镇国公旗牧地……,乾隆年间(1736—1795),始开藩禁,借地养民”。后汉族农民来蒙地者日多,滞留不去,遂设官管理,并划蒙旗之地别置州县。后逐渐形成旗县并立。
清代对皇帝年幼时代行政务之亲王的封号。沿袭古摄政之制。清崇德八年(1643)八月,太宗皇太极暴卒,诸王贝勒等议立皇九子年仅6岁的福临为帝,以和硕郑亲王济尔哈朗、睿亲王多尔衮共为辅政。顺治元年(1644
藏语称“尺巴”,即住持。藏传佛教较大寺院内之僧官。总管全寺经济、诵经、昂欠活佛请假等宗教行政事务。由各昂欠出代表、管家、干布、大僧官、吉哇等若干名,组成法台会议。法台有权改宗教派。如塔尔寺行政组织最高
居于台湾山地的高山族一支。人口有62439人(1975年)。18世纪中叶以前,主要居住在浊水溪一带,后逐渐向东迁移,分布甚广,从台中县的埔里至东部花莲港以北的广大山区,沿浊水、北港、大甲、大安、后垅、
我国台湾高山族赛德人使用的语言。属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台湾语支。使用人口约有5千。居住在泰耶尔人住地的东南方,包括花连县秀林乡、万荣乡,南投县仁爱乡合作、精英、春阳、南丰、互助等村。分雾社、春阳、合
十六国时期成汉(大成国)废主李期年号。自公元335—338年,凡4年。
民国初年伊斯兰教经师。四川成都人。回族。幼承家学,攻读伊斯兰经典与汉文。后赴陕西、河南开封从师求学,结业后在河南许昌等地当开学阿訇。擅长“克俩目”(即认主学,或称教义学),承袭陕西高派学风。后受马广庆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15世纪人。属聂谿卡家族。被帕竹阐化王查巴坚赞委任为乃乌宗本(相当今县长)。迎请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创始人宗喀巴师徒为其根本上师,曾助缘兴建吉祥哲蚌寺,力助举行拉萨传招大法会
明、清云南彝族土官名。元代授当地彝族首领为阿迷州(治今云南开远县)万户府土官。元末普和宁袭职。明洪武十六年(1383),赴京朝觐,次年,授土知州。二十年(1387),子普救告袭。二十六年(1393),
门巴族传统民居。门巴语音译,意为“石砌碉堡”。与藏族碉房的建筑形式有相似处,又独具特色。房高而坚固,呈四方形,石砌的四周墙壁厚且略向里倾斜,以木作柱,房顶为双斜面的薄板瓦,上压石块。通常为3层,楼层间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