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夫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有使用权,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必须给土官当伙夫,故名。一旦不当伙夫,土官即将其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有使用权,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必须给土官当伙夫,故名。一旦不当伙夫,土官即将其田收回。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考》作哈尔敏卫。永乐十年(1412)八月,与只儿蛮等10卫同时设立,据考在前苏联黑龙江口以南波波瓦河流域。
见“苦夷”(1330页)。
1882—1967近代学者、书法家、篆刻家。初名福田,后名浮,以一浮字行,号湛翁、太渊,别署蠲叟、蠲戏老人。浙江绍兴人。回族。幼延师教读于家,后辞师自学。十二岁时考取秀才,被视为神童。曾赴美、日留学。
书名。清毛岳生撰。1卷。为作者所著《元书》存而未佚部分。《元书》亦未竟,仅撰有诸表、《考辨》数卷及后妃、公主二传,表及《考辨》均佚,惟二传犹存。对《元史》有所增益。《后妃传》中烈祖后诃额伦、太祖后忽阑
官名。满语音译。“哈思户”意为“左方”,“额尔机”意为“边、侧”,“哈分布勒”意为“使通达”,“哈番”意为“官员”。清代通政使司机构中所设的左通政使。满缺,设一员。下设“左参议(官)”,满语“哈思户额
即“潮尔”(2527页)。
解放前新疆维吾尔族清真寺寺有地。在维吾尔族聚居区的城乡中,到处都分布着大小不一的清真寺。在乡村,除个别寺没有寺有地外,一般都有3—5亩,或十数亩地。中等的则有40—50亩,最大的有400—500亩。在
见“完颜宗干”(1155页)。
古代对江淮流域以南地区诸民族的泛称。亦称蛮夷、南蛮。常冠以地理名称专指某一地区的若干族,并随不同历史时期地理名称的演变而改其族称,如:春秋战国时期的※荆蛮,秦时称※黔中蛮,汉代称※武陵蛮、※五溪蛮、※
满语音译,“存下”、“留下”、“留遣”之意。清代军机处※军机章京,凡随从皇帝出巡者,之前之后依例可休息数日或十数日(视去处远近及停留久暂而定)。期间其缮写谕旨诸务,由※军机大臣布置给不参加扈从的章京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