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室点密
见“室点密可汗”(1749页)。
见“室点密可汗”(1749页)。
明代诗人。字德辉。云南蒙化(今巍山县)人。回族。相传为元代平章政事赛典赤·瞻思丁后裔。明万历(1573—1620)年间人。一生勤奋著述,有遗稿多卷。现仅有《公余清咏》1卷传世。
旧时撒拉族社会组织。流行于青海循化(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其来源,一说“四房”统指※上六工的韩姓撒拉人,因始祖※尕勒莽之孙神宝世袭“达鲁花赤”(镇守官)后,于明初取汉姓为韩宝,撒拉族人视韩姓为嫡系,“
约1824—1869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一称布孜尔罕、布孜罕、阿里木格尔。维吾尔族。匿居浩罕之※张格尔和卓子。同治三年(1864)十二月,在浩罕军官阿古柏伯克及阿里达什等挟持下,率军侵入喀什噶
见“狐偃”(1481页)。
西晋时期蜀境流民军李特制定的整顿军纪、改革吏治、赈济民众等方面的措施。俗称李特约法三章。永宁元年(301),流民军平定益州刺史赵廞之乱后,为严明纪律,整顿军队,进一步击败昏腐贪残的益州刺史罗尚集团,流
见“缚喝”(2416页)。
藏语康巴方言之音译,即拉萨方言之“本波”,意为“官长”、“土官”。又称“甲尔窝”(杰波),意为“王”。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基层组织最高首领。每一村寨均有一名,世袭,一般父死子袭,兄终弟继,无子者由赘婿
见“慕容冲”(2435页)。
见“委兀慎”(1454页)。
瑶语音译。亦称“班律”,俗称“石牌法律”。解放前广西大瑶山瑶族各个石牌组织(有以村寨为单位或若干村寨联合组成)制定共同遵守的法律条文。各个石牌组织所制定的条文多少不一,少则数条,多则十数条。条文虽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