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实左卫
见“益实左卫”(1945页)。
见“益实左卫”(1945页)。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亦称岭西部。由隋以前的北室韦分解而来。《旧唐书》称该部位于婆莴室韦东,分布在今小兴安岭北段西侧纳谟尔河流域(一说在外兴安岭南的西[昔]林木迪河源东)。为室韦中的强部之一。唐以后不见于
明初瓦剌贵族首领。一说为古儿烈兀惕人,或谓辉特部人。15世纪初,与马哈木、太平共理政事,分领瓦剌诸部。永乐七年(1409),被明廷封为金紫光禄大夫、安乐王。自是,贡使不绝。屡协同马哈木与东蒙古本雅失里
金、元时表示武职品级的称号。金代吏部选官时,非进士出身所授之官皆称武散官,谓之右职,或右选。右职升进以军功为优,皆循资渐升,有升降定式而不可越。元多袭金制,建官之初,散官例降职事二等。至元二十年(12
元代急递铺递送公文的规定。初无定制,中统三年(1262)规定:唯省发下的文书及总管府、总管军官直接申报省里的文书方可发急递铺,其余文书不得经申急递铺入递。后来急递公文逐渐增多,范围日益扩大,为了控制入
藏语音译,又称“车德勒空”。原西藏地方政府两大管理机构拉哈和孜恰中的孜恰,设在布达拉宫,主管发放贷款和为达赖喇嘛及时收支财物等事务。其收入来源,是经营部分庄园、牧场,收取高利货利息等,设僧官两名作总管
?—1781清朝将领。满洲镶白旗人。宜特墨氏。乾隆朝翻译进士。三十七年(1772),由按察使、布政使、巡抚授陕甘总督。任内请移西安、宁夏满洲兵各千人驻巴里坤(今新疆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拨京兵分补西安
书名。元代有关马政的诏旨法令汇钞。清光绪时,编修文廷式于书末校记:此书系徐星伯录出之本,清翰林院已不藏。2卷。分和买、刷马、抽分、马政杂例等类。规定甚详。如至元二年(1265)下令严禁各色人等骑马越过
?—1044辽代边将。字弹隐。契丹族。史载其深练边事,能以悦使人。有所俘获,悉散麾下,由是大得众心。圣宗初年入仕,为南院承旨。开泰六年(1017),出任乌古部节度使。次年,平敌烈部叛,徙乌古敌烈部都监
见“耶律弘基”(1308页)。
明代茶马法之一。又称“召商中茶”。洪武(1368—1398)初年,因明廷急需马匹,设茶马司于秦州(今甘肃天水市)、河州(今甘肃临夏市)、洮州(今甘肃临潭县)等地,又于其处置茶仓四所,令商人于产茶地买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