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钦南喀桑波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15世纪人。属聂谿卡家族。被帕竹阐化王查巴坚赞委任为乃乌宗本(相当今县长)。迎请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创始人宗喀巴师徒为其根本上师,曾助缘兴建吉祥哲蚌寺,力助举行拉萨传招大法会。其后裔与蔡巴、江孜地方家族联姻,扩展势力,多人出任侍寝官、都元帅及北方牧区长官。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15世纪人。属聂谿卡家族。被帕竹阐化王查巴坚赞委任为乃乌宗本(相当今县长)。迎请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创始人宗喀巴师徒为其根本上师,曾助缘兴建吉祥哲蚌寺,力助举行拉萨传招大法会。其后裔与蔡巴、江孜地方家族联姻,扩展势力,多人出任侍寝官、都元帅及北方牧区长官。
①拉祜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澜沧县糯福区拉祜族村寨所设西方教会的代理人。一般各村寨皆有一名,秉承教会旨意,对拉祜族广大群众进行种种麻醉性宣传,并进行种种剥削,如强迫或欺骗教徒交纳“讨福钱”、“担福钱”、
?—1900清末官员。满洲镶黄旗人。巴雅尔氏。由笔帖式累擢给事中。出知临安府,升云南粮储道,晋山东按察使、布政使。内擢顺天府府尹,因病解任,旋起为内阁侍读学士。光绪二十六年(1900),八国联军侵犯北
又作杨木答户、木答忽。女真族。籍居明三万卫。封千户职。以骁勇著称。明永乐二十年(1422),与开原镇守官王雄等不协,胁同住达官谋叛,诈传帝旨,肆行剽掠,裹胁千余口至朝鲜阿木河近地东良北。又迁至图们江外
有关土司制度之论著。1篇。清蓝鼎元(1680—1733,字玉霖,别字伏庵,号鹿洲,福建漳浦人,汉族)撰。内容首论改土归流之必要,同时披露土司对土民实行“一年四小派、三年一大派”的残酷剥削。为研究西南少
见“阿穆尔达喇达尔罕”(1252页)。
唐代在突厥地区设置的羁縻机构。高宗永徽元年(650)执车鼻可汗后置。府治初设于云中城(今内蒙古托克托县东北),下辖狼山、云中、桑乾3都督府、苏农等24州(一作14州),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高宗麟德(6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作库哷讷河卫,并说清代库哷讷河在吉林城(今吉林市)西南百余里,出库哷讷窝集。
蒙古尼伦诸部之一。又作八邻、霸邻、把怜。与成吉思汗所出之孛儿只斤氏同宗,为孛端察儿(成吉思汗十世祖)之子巴阿里歹之后裔。相传为孛端察儿所掠妇女所生,故名,意为“俘获”,后子孙遂以为氏。又有蔑年、你出古
见“术赤”(489页)。
?—1801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姓钮祜禄氏。乾隆三十一年(1766),由监生考取内阁中书。四十五年(1780),获内阁侍读京察一等。五十四年(1789),擢内阁学士等。五十九年(1794),调盛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