羌族巫师名。羌语音译。尊称“阿爸许”,又称“释比”,俗称“端公”。有较高社会地位与威望。专门从事祭山、还愿、安神、驱鬼、治病、除秽、招魂、消灾以及男女合婚、婴儿命名、死者安葬和超度等活动。仅限男性充任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穆伦河卫。永乐五年(1407)正月,与喜乐温河等11卫同时设立。治所在今黑龙江省木兰县北白杨木河流域。宣德九年(1434)十月,木兰河等卫指挥兀塔里等向明廷报告,黑龙
?—1775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又译噶达默特。乌什人。初为拜城阿奇木伯克,隶准噶尔。乾隆二十一年(1756),因惧布拉呢敦、霍集占加害,赴伊犁投清军。次年,从定边将军成衮札布征阿睦尔撒纳。寻又以三品
金大臣。本名孛迭。契丹族。耶律氏。辽宗室子。初仕辽,年24,以战功累迁同知点检司事。谏阻辽天祚帝谋奔于夏,不听,遂窃取辽帝厩马降金。领谋克从军,随完颜宗翰等经略西方。太宗天会(1123—1135)初,
参见“方块壮字”(390页)。
僜语音译,意为“当家人”、“头头”。解放前僜人社会中的蓄奴主。占有较多的土地、铁质工具等生产资料,普遍多妻。除少数外,一般都参加少量劳动,与家庭其他成员和奴隶共住一个长屋,吃穿无甚大差别。对妻子和奴隶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三十六年(1771),渥巴锡汗族子奇布腾随汗归清,封札萨克固山依特格勒贝子,建旗。分3佐领。隶乌讷恩素珠克图东路盟,归库尔喀喇乌苏(今新疆乌苏县)大臣管辖。四十八年(1783)
辽道宗孝文皇帝耶律洪基年号。1055—1064年,凡10年。
见“女真译语”(147页)
即“克烈”,为复数。参见“克烈”(98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