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质制度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见“亦屯卫”(871页)。
即“中统元宝交钞”(301页)。
哈尼族传说中祖先的发祥地。据哀牢山区墨山、红河、元阳、绿春一带哈尼族传说,其先民原游牧于遥远北方一条江边的“努美阿玛”平原,后逐渐向南迁徙,分布于现今滇南等地。然其地望不详。
古突厥文碑铭。1969年苏联学者在蒙古西南部接近我国甘肃的塞维列地方发现,故名。碑文以古代突厥文和粟特文写成。各7行,但破损特甚。因在粟特语部分见有“君主”一语,在古突厥语部分见有“英义药逻葛”等词,
见“萧斡里剌”(2003页)。
见“耶律弥勒”(1315页)。
蒙古族讽刺性的故事集。清朝末年,蒙古族的封建领主制度濒临危亡,蒙古王公贵族在政治上专横残暴,生活上腐朽糜烂,对广大蒙古族民众百般蹂躏和摧残,阶级矛盾日益激化,成为产生和流传这种讽刺文学作品的社会现实基
辽、金时女真诸部族之一。又作尼忙古部、泥庞古部等,分布于帅水(今黑龙江省呼兰河支流肯通河)流域。完颜部首领颇刺淑(肃宗)二年(1093),曾遣完颜阿骨打以偏师伐泥庞部帅水抹离海村跋黑、播立开,皆平之。
景颇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德宏景颇族地区对传统习惯法的称谓。过去景颇族被划分为若干个山官辖区,每个山官辖区内包括数量不等的村寨,设有头人协助山官管理事务,他们没有本民族的成文法,山官及村社头人处理辖区内
参见“伊拉古克三”(8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