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头钱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不能报仇,则植树于庭,待其子与树俱长,乃履行复仇义务。如系误杀,或对方要求和解,乃以牲畜偿命,赔偿牛数十头至百头不等,称为交“人头钱”,两家世仇遂解。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不能报仇,则植树于庭,待其子与树俱长,乃履行复仇义务。如系误杀,或对方要求和解,乃以牲畜偿命,赔偿牛数十头至百头不等,称为交“人头钱”,两家世仇遂解。
见“李从珂”(1026页)。
蒙古族传统食品。起源于古代游牧民族,后为蒙古族继承。《蒙古秘史》载,早在成吉思汗第十一世祖母阿阑豁阿时即在蒙古族中普遍存在。每年秋冬之交,牲畜膘肥肉厚之时,为蒙古族宰羊储肉的季节,部分羊肉放入羊肚内保
?—1790清代西藏贵族。藏族。七世班禅丹白尼玛之父。后藏白朗宗吉雄谿卡贵族。乾隆四十七年(1782),其子被确认为呼毕勒罕(转世活佛)后,于五十三年(1788),清高宗赐以公爵称号,赏戴花翎。五十五
古地名。春秋末年越国东界地。《国语·越语上》:“勾践(初年)之地……东至鄞”,在今浙江鄞县境。
春秋时长狄与卫国之间的一次战争。周襄王二十四年(前628),以赤狄潞氏为首的赤狄、白狄、长狄、众狄等北狄联盟发生内乱并分裂。周顷王三年(前616),长狄不满赤狄的役使脱离赤狄,同时进击齐、鲁,被鲁叔孙
藏语音译,意为“汉公主”。又写作藏汉复合词“贾萨公主”。藏史多用此指唐文成公主和金城公主。参见“文成公主”(388页)、“金城公主”(1477页)。
?—708唐朝突厥族将领。唐赐名忠节,故又作阙啜忠节,或阿史那阙啜忠节。“阙”为部落名,“啜”为官名,隶突骑施乌质勒。长寿元年(692)与王孝杰联合伐吐蕃,克龟兹、于阗、疏勒、碎叶等城。神龙二年(70
明代藏区古地名。在今青海贵德东境。居民为藏族※川卜簇。永乐元年(1403)五月,明廷于其地置※川卜簇千户所。
辽代奚(又作库莫奚)族部族名。原为奚将胡损一个门的名称。《辽史·国语解》称:“堕瑰,门名,辽有堕瑰部。”奚族初有5部,辽太祖五年(911),悉入契丹,号五部奚。天赞二年(923),奚将胡损恃险坚壁于箭
东羌的一支。参见“虔人种羌”(18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