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田
壮、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内土地名称。流行于广西泗城州(军民府),今红水河两岸。原有土地为农村公社公有。北宋以后为岑氏土官所有。土官将一部分土地授与亭目世袭领有,谓之亭田。亭目将其中最好的一份土地留给自己,称为“印田”或“荫免田”,由附近农民无偿替其耕作,收获归亭目所有,作为薪俸;余分粮田、兵田、夫役田、站田等,授与农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但需服与受田名称相应的劳役,如耕田、服兵役、服杂役等。实行领主封建制度。
壮、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内土地名称。流行于广西泗城州(军民府),今红水河两岸。原有土地为农村公社公有。北宋以后为岑氏土官所有。土官将一部分土地授与亭目世袭领有,谓之亭田。亭目将其中最好的一份土地留给自己,称为“印田”或“荫免田”,由附近农民无偿替其耕作,收获归亭目所有,作为薪俸;余分粮田、兵田、夫役田、站田等,授与农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但需服与受田名称相应的劳役,如耕田、服兵役、服杂役等。实行领主封建制度。
见“临海水土志”(1625页)。
明代蒙古地区驿站。洪武二年(1369),改元上都路置卫(治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卫内设8驿,东有凉亭、沈河、赛峰、黄崖4驿接大宁,西有桓州、威虏、明安、隰4驿接独石。后开平废,8驿亦为弃地。
见“石汗那”(450页)。
见“俺巴孩”(1884页)。
?—1658清朝武官。蒙古镶白旗人。博尔济吉特氏。崇德元年(1636),率173人从察哈尔归清,编为牛录,领之。累立战功,升至固山额真。顺治十五年(1658),从征明桂王朱由榔至湖广常德府,败明左将军
即“女真”(145页)。
参见“锡尼喇嘛”(2365页)。
旧时基诺族村社的长老之一。基诺族音译。被视为“寨母”,与另一名长老※“卓巴” (寨父)共同管理村社。
地名。即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平原(亦称土默川)。秦汉以前称※云中川,北魏时称※敕勒川。名称源于呼和浩特西北部大青山中的“白道”。据《寰宇记》载,白道在原阳镇(在今呼和浩特附近)之北,“至山上当路有千余步土
①国际上有些学者对操阿尔泰语系满一通古斯语族语言的诸族的泛称。 ②清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部分鄂温克人的他称。一作“统古”、“同葛”。名称来源于雅库特人称呼的“通乌斯”。1957年根据本民族的意愿,